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查同意《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
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的决定
(2007年7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徐红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编制情况的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后,尽快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