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庵东及相关镇行政区划的决议
2011-08-15 阅读: 920

 

2011年7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调整庵东及相关镇行政区划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调整庵东及相关镇行政区划,并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根据庵东及相关镇部分村行政管理的现状,将新浦镇马潭路村、下一灶村、浦东村,崇寿镇富北村、海南村、三洋村,周巷镇路湾村、西三村共8个行政村连同已围垦区域73.72平方公里划归庵东镇管辖,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相关镇、村的行政管理关系,有利于加强对基层的服务。市人民政府通过调查和论证,提出的调整方案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会议强调,此项行政区划调整是相关镇、村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相关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全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思想引导、宣传教育、政策处理等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庵东及相关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依法有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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