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7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松来提出的《关于提请重新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经审议,重新确定慈溪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3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