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罗炯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01-13 阅读: 873

2015年1130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罗炯向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罗炯提出的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慈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版权所有 :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CIXIRD.GOV.CN
主办单位: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63980926 地址 : 慈溪市行政中心
ICP备案 : 浙ICP备18037320号-1 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 1366*768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 谷多网络
您是第136880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