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17-05-19 阅读: 827

2017年327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设立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严新章

  副主任委 员:陈新昌  张建程

  委     员:(以姓名笔划为序)

  王晓引(女) 冯炜炜(女) 许信龙

  孙         张国民       陈伟凯(女)

  罗国明       黄金德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

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2日,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制订措施抓好落实。现将办理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一是深入推进市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借助新闻媒体,依托东方农业网、《三北田野》、平安慈溪等信息网络平台,通过气象栏目、市场公告、农业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生产知识、消费知识,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辨认、消费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加大从业人员指导培训。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农技联系结对等活动,特别是对新慈溪人等农业从业散户的培训,广泛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传授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通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提醒安全盲点,全面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绿色生态意识,确保农资安全经营和农产品安全生产。三是强化监管队伍的学习教育。每年举办1期以上专题培训班,定期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季度例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的精神,丰富业务知识,切实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确保田头到餐桌安全。在源头环节,抓好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高毒高残留农药长效退市机制,确保21种高毒高风险农药(即国家限制使用的17种农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的4种农药)和丁硫克百威、毒死蜱、三唑磷等高风险农药全面退市,并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优化推广专项技术,提高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增效水平,确保“十三五”期间化肥施用总量减少5%、农药施用量减少10%。在生产环节,着力提升农业集约化水平,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今年力争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达到65%以上,新增流转期限10年以上、集中连片流转300亩以上,且50亩以上单体规模经营面积增加3000亩以上。着力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汇编主导产品标准化生产手册,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标准化模式图进场入户活动,“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增主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14个,年新增“三品一标”面积1万亩,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64%以上。着力提升农业生态化水平。深入开展“清洁田园”专项行动,积极创建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加快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改造和提升,打造美丽农业和美丽畜牧业,确保“十三五”期间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在销售环节。督促市场主办方履行进场把关义务,对经营户进行入场登记、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分区销售、做好索证索票、建立档案;同时,以农批市场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食用农产品定量监督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水平。一是健全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市级抽检、镇级快检、基地自检”为主的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市场主体购置快检设备的补助力度,及时购置和更新设备设施,督促各镇(街道)配足配强检测队伍,为生产主体提供免费定量检测服务。加强对基层镇村小市场等重点区域和散户、外来户等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测力度,进一步健全全产业、全区域的农产品检测体系,今年完成定量检测2600批次。二是健全追溯体系。建立慈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健全经营户信息档案、索证索票制和畜禽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今年将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二维码”追溯制度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的有效衔接,农产品“二维码”使用60家。三是健全屠宰管理体系。在全面实行生猪集中屠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牛羊集中屠宰,今年探索开展家禽、牛集中屠宰和羊集中屠宰试点,实现病死猪处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业、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严把生猪进场关、瘦肉精检测关、屠宰检疫检验关、肉品出场关、无害化处理关和出场肉品追溯关,做好生猪调入产地及数量、索证、肉品质量、检疫检验、病害猪处理、肉品出场去向及数量、质量等台账登记,完善IC卡追溯系统,保障肉品质量卫生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查处,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一是深化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日常巡查、集中检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同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深入推进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养殖、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草莓、杨梅、葡萄用药、腌制蔬菜添加剂等专项检查,集中消除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查漏补缺、整改落实。二是严厉打击查处。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抓好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执法工作,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私屠烂宰、非法经营的行为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无登记证、标签不规范农资和非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农业、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司法等各部门的合作,坚持“检打联动”和信息执法联动,畅通调查取证、鉴定检测、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实现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监管的无缝对接,做到监管不留空白、盲区。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汇聚齐抓共管合力。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承诺制、红黑名单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扶持、土地流转、农户小额贷款、评先评优等政策联动机制;督促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和落实企业生产质量内部控制、准出检验制度;严格资质审查、进货查验、快检结果公示等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镇(街道)的目标考核权重,按照“一岗双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同时,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建设,落实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检验员,加大培训力度,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难题。三是强化部门监管。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确职能边界,分类落实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我监督,完善和落实农业主体质量自检和风险评估。健全信息交流合作机制,统一全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基金。同时,积极回应市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形成全社会理解、参与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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