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董维波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编制情况的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慈溪市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2017-2021)》,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后,尽快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