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茅成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鉴于茅成江涉嫌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会议决定,许可市公安局对茅成江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