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2012-02-22 阅读: 888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128日在市行政中心东附楼会议中心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黄柏寿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施森章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长徐华江,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松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熊建业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法制办负责人,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龙山镇、观海卫镇、桥头镇、周巷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中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主任,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莫志梁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张炳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2011年慈溪市财政预算的决议。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龚建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代表浒山、龙山、观海卫、桥头、周巷中心组代表作专题发言。

  四、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一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六、会议审议了市长徐华江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施惠芳、孙百南、张定伟、王娇俐为慈溪市副市长。通过了关于接受徐华江辞去慈溪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杨慧芳、戚兴初辞去慈溪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施惠芳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松来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傅其云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通过了关于接受陈贺评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傅其云副检察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定伟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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