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叶黎明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孙根德、黄柏寿、施森章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百南,副市长许文东,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胡乔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芳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毛加强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环保局、文广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崇寿镇、天元镇、长河镇、周巷镇、庵东镇专职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以及10名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许文东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慈溪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审查同意慈溪生态市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的决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莫志梁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长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高松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会议审议了市长施惠芳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李武杰为慈溪市副市长(挂职);免去袁金祥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经表决,免去杨立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