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7日在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孙根德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叶黎明、黄柏寿、施森章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许文东、王娇俐,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松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其云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岑剑国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残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附海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崇寿镇、长河镇、庵东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以及12名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查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莫志梁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上半年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余银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柏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院长王松来所作的关于提请重新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及说明,并作出了相关决定。
六、审议并通过了许文东副市长根据施惠芳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了市法院院长王松来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