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纪要
2015-07-07 阅读: 1701

     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519日在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长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叶黎明、黄柏寿、严新章、施森章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陈杰峰,市人民法院院长杨永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其云,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周晓虹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横河镇人大主席,以及12名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慈溪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人民陪审员任免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陈杰峰常务副市长受施惠芳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免去张定伟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审议并通过市法院院长杨永宗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其云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王春媛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接受傅其云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作出相关决定。决定王春媛副检察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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