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30日在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森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叶黎明、黄柏寿、严新章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陈杰峰、副市长董维波,市人民法院院长杨永宗、副院长沈维江,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春媛,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房屋征管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何月祥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逍林镇、桥头镇、匡堰镇、崇寿镇、长河镇、周巷镇、庵东镇人大主席,以及12名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15年慈溪市财政预算的决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全市房屋征迁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15年度全市房屋征迁计划的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促进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专项监督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陈杰峰常务副市长受施惠芳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马焕勇为慈溪市副市长,决定免去陈兴立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审议并通过市法院副院长沈维江受杨永宗院长委托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并通过市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春媛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王耀学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审议个别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辞职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审议部分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等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