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纪要
2017-01-19 阅读: 1687

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6112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黄柏寿、严新章、施森章、邹柏涌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长施惠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胡乔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媛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周晓虹应邀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机关在职副局以上干部,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纪要如下:

一、审议施惠芳市长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项敏、沈小贤、沈汝秉、周阳为慈溪市副市长,胡姣良为慈溪市副市长(挂职);决定免去王娇俐、汪有土(挂职)的慈溪市副市长职务。审议市法院副院长胡乔斐受市法院院长杨永宗委托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经表决,任命夏文俊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沈维江、余玮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接受施惠芳辞去慈溪市市长职务、杨永宗辞去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作出相关决定。决定项敏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夏文俊副院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二、宪法宣誓

三、黄建钧主任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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