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2018-03-22 阅读: 1236

  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21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副主任胡建国、严新章、邹柏涌、莫志梁、楼雪聪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7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马焕勇、沈汝秉,市政协副主席岑剑国,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朝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云祥,市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局、卫生计生局、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附海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以及12名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调整2017年慈溪市财政预算的决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审查同意《慈溪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的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山下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审查同意《慈溪市山下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作出关于许可对个别市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六、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暂行办法(草案)。

  八、审议并通过沈汝秉副市长受项敏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免去胡娇良的慈溪市副市长(挂职)职务。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法院周朝晖副院长受夏文俊院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徐杰丰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魏燕华(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金融审判庭副庭长,潘国锋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景赞宇(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杨智文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孙群美(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沈玮(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杨芸(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叶胜男(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战宇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熠(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陈晔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季久燕(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叶海慧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陈幸科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鲁文文(女)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沈炀为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议并通过市人民检察院陈云祥副检察长受王春媛检察长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免去王慈生、岑国权、郑聪婷(女)、虞伟伦、解定岳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审议并通过吴武忠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任命范伟明为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陈新昌的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九、听取和审议陈新昌等的辞职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辞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接受陈新昌等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接受范淑珍等辞去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十、宪法宣誓。

  十一、孙百南主任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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