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副主任胡建国、严新章、邹柏涌、莫志梁、楼雪聪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8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董维波,市政协副主席张建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胡乔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媛,市人力社保局、环保局、规划局、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龙山镇、掌起镇、附海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人大主席,以及12名市人大代表。
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慈溪市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五、审议关于宁波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2017年度代表履职情况的(书面)报告。
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开展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设立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议案。作出关于开展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的决定和关于设立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决定。
七、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调整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作出关于调整慈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八、孙百南主任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