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第22次、23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主持,副主任吴武忠、龚建长、叶黎明、孙根德、黄柏寿、施森章出席会议。现将会议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检察院关于市人大代表沈新根涉嫌受贿犯罪的情况通报,同意将市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沈新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讨论提出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意见。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3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沈新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其他事项。
三、会议讨论通过了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社情民意征集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今年5月为“社情民意征集月”。
四、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及调查报告,同意将该两项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书面审议。
六、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即关于2012年度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对个别文字作适当修改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七、会议讨论提出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的意见。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27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书面);其他事项。
列席:陈新昌、张建程、潘爱军、朱学军、钟近茂、
袁庆锋、陆慧珊、宓潭、徐惠炎、岑小萍、
赵银开、康华君、陈可靖
(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其云、副检察长陆漫,市卫生局局长华家平、副局长华全科等在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主送:市政府,市法院、检察院。
抄送:各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各
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