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注重观念更新,做到“普与学”、“学与用”相结合,实现思维观念的全新转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重培养村民的法治观念,坚持用市民化理念培育农民。
二是注重特色,创设载体。围绕文明镇创建,把普法学法列入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等文明新风系列创建活动中,强化普法教育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导向性。充分利用镇村“校、栏、室”等网络化宣传阵地,主动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活动,积极创设寓教于乐、寓教于为等“寄寓式”活动载体,吸引村民广泛参与。同时在樟新南路中段增设旗幔40余幅,开辟综治普法一条街。
三是立足基层,优化条件。根据村民对法律知识的需要,积极开展村民“菜单式”普法讲座,同时,延伸“148”法律服务专线,在村和市场等设立法律服务援助联络点,及时解答村民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积极做好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逍林镇人大办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