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征集制。在每年镇人代会召开前,组织代表分片开展座谈或集中视察,以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倾听代表呼声,广泛征集议案建议内容。
二是回访制。对于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在办理前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在办理中走访代表商讨解决办法、在办理后走访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并把办理答复件及时送达代表手中。
三是通报制。把全部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在镇人大主席团例会、代表集中活动期间和人代会上予以通报,对重点督办议案建议进行分件通报,以强化办理单位责任意识,提高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