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交办关。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专门召开办理工作会议,明确了牵头领导和承办单位,对联名代表多、涉及单位多、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的建议,又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确保每只建议都责任到人。
二是严把督办关。镇人大成立了专门督办小组,对每件建议都从登记、交办、走访、协调、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对能解决的限期抓紧落实,对确有困难暂时难以解决的,说明原因,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三是严把征求意见关。建立健全“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同代表见面,准确了解每一件建议所提出问题的背景和所要表达的意愿;办理中同代表见面,针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和邀请座谈等形式,与代表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同代表见面,根据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及时沟通,积极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