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弱势群体,是指依靠自身力量无法保持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水准,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支持和帮助的社会群体,对弱势群体进行帮扶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5月12日,镇人大、镇政协联络委联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弱势群体帮扶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
活动开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学习了《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帮扶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精神,了解市委、市政府有关帮扶政策,然后实地察看了镇福利院、爱心超市运行情况,切身感受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成果。
接着,视察组进行了集中座谈。副镇长王筱萍以详实的数据向视察组汇报了2008年该镇在“四助”(助困、助学、助医、助房)、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救助、慈善捐助、抗震救灾、民政重点优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镇福利院院长陈乾昌就福利院建设、资金运作、日常管理等基本情况向大家作了详细介绍。视察组认为,近几年各级政府对弱势群体帮扶比较重视,市委、市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投入资金较多,覆盖范围逐年加大,镇政府及有关单位政策落实到位,帮扶制度和帮扶组织健全,操作程序规范,为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座谈中,针对当前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察组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建议:
1、强化宣传,形成帮扶共识。镇政府及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对帮扶工作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帮扶的积极性,健全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宣传对帮扶和慈善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表彰先进,大力弘扬慈善风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帮扶格局。要加强“扶志”宣传,引导群众“自强、自立”,树立正确的救助意识,克服部分群众把救助资金视同一般政府补助,争“吃”救助的不光彩行为,把帮扶资金留给真正困难的群众,形成良性的救助资金给付机制。
2、规范操作,加大帮扶力度。要严格按照帮扶政策办事,各村要摸清困难群众的底子,在救助安排时,严格对照条件,做到公平、公正,使困难群众“应帮尽帮”,决不能送人情,并及时公开帮扶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帮扶要结合实际,及时改进不合理的操作方法。建议年终补助对象人数减少,补助额度增大,使需要帮助的人真正得到实惠,提高帮扶资金的有效性。
3、创新形式,扩大帮扶成效。在补偿性帮扶的基础上,加大发展性帮扶力度,促进弱势群体自立、自强,提高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素质和能力,以改变他们特别是其后代的弱势地位。多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的机会,建议凡是镇、村两级公益性岗位,如保洁、市场管理、社区保安等岗位,必须优先从弱势群体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中录用,鼓励企业招收有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使其充分就业,提高家庭的生活自救能力。
4、配强工作人员,抓实帮扶工作。要把帮扶政策用好用足,使困难群众真正得益,关键在于有一支把握政策能力强、有工作能力、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队伍。随着帮扶内容逐年增多,统一信息平台建成,电子化操作要求增高,对各地帮扶工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配强配优工作人员,使帮扶实事做得及时、做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