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社区(村)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提高街道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浒山街道首次将人大工作列入社区(村)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人大工委对社区(村)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村)协助人大代表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完成人大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由于市人大代表与社区(村)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只存在着监督、指导及联系关系,所以以往街道人大工委都没有对社区(村)设立考核的条件及办法。考核制度的建立,使社区(村)更加重视人大工作,并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有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