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履职意识。通过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及座谈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二是提高履职水平。通过为代表订阅《浙江人大》、《中国人大》等人大类期刊,使代表及时掌握人大工作的最新动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外出考察等活动,切实提高履职水平。
三是增强履职实效。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健全各项活动记录,及时反馈代表活动情况,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