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分别出台关于推行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会商制的实施意见,体现出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代表会商制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扩大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民意基础,积极推进街道公共服务科学化、均等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街道均成立民生实事项目代表会商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是夯实民意基础。广泛宣传会商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做法,虚心听取以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社会各界对会商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完善具体做法,切实增强会商制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民生实事项目安排的呼声和要求,切实扩大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和实施的民意基础,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
三是增强工作实效。会商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会商制的程序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会商制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人大街道工委加强与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等活动,监督并支持街道办事处做好工作。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大代表商议会形成的会商意见和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的最终意见,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得以优质、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