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层开展相关调研,对我市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一是提高依法经营意识。针对基层食品行业从业主体量大面广,包括食品企业、小作坊、酒店、小摊贩、小餐饮、流动摊贩、企业及学校机关食堂、镇村市场、马路市场等实际,完善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诚信和依法经营意识。同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者维权日等特定节点,利用电视栏目、微信微博、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整合各类检测资源。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食安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监管部门,其中农办、市场监管、镇村农贸市场等都有检测手段,检测力量分散,极易产生样品采集不规范、检测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议对各职能部门检测力量进行整合,建立基层检测分中心。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统筹安排专业人员和检测设施,对马路市场、流动餐饮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统一开展送检、抽检、飞检,统一检测标准,拓展检测种类,不断提升检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