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200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8-12-19 阅读: 802
  关于慈溪市2006年度本级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7年5月31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胡敏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基本情况   2006年,我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620088万元,比上年增长24.0%,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289508万元,比上年增长22.9%;地方财政预算内可用资金363588万元,财政支出308927万元,为预算总支出指标的87.4%,比上年实绩增长7.1%,结转下年支出41648万元,转增预算周转金3000万元,当年财政净结余为10013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结余6192万元,镇级财政结余3821万元);非税收入154768.41万元,支出154979.9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77954.23万元(含上年结余转入178165.73万元),其中专项结转164144.64 万元。   2006年,市级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3058万元,支出121432万元,年未累计结余314958万元(含上年结余转入283332万元);截至2006年底,财政周转金本金24907万元(含预算周转金4300万元)。   2006年,市审计局还对市交通局等5个市级部门及14个镇(街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社会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财政补助资金、排污费、养路费、教育专项经费、卫生专项资金等12项专项资金(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继续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了从概预算、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价款结算至竣工财务决算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综合评价   2006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通过财政税务部门的积极努力,我市财政运行情况良好。从审计结果看,市财政部门反映的各项收支数据基本真实,财政收支实现了稳健增长,达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预算管理目标。当年财政预算收入比上年实绩增长24.0%,财政收入入库率较高,预算收入退库合规;财政支出保持了适度增长,财政资金投向趋于合理,尤其是关系民生的多项支出指标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其中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教育事业支出、医疗卫生事业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54.87%、48.81%及57.73%;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管理持续向好,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试点改革及一般性费用控制等多项措施,调高了部分财政资金的协议存款利率,财政性资金保值增值措施进一步到位,同时,进一步盘活财政间歇资金及存量资产,通过合理调度促使现有财政资金发挥更好效用。   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征收、使用及管理进一步加强,能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基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到了较好发挥,特别是关乎民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统筹安排使用,不但有效提高了我市社会保障水平,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不同程度解决了他们的切身困难,而且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已深得民心,普遍受到欢迎。   2006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752项,累计核减工程价款1.29亿元,受审合同及招标文件修改或规范条款557条,有效遏制了政府投资建设资金流失,建设资金使用更加合规有效,建设项目运作日趋规范,基本达到了“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预期目标。   各镇(街道)、各部门不断改进管理与服务,稳步推进改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财经法规,进一步促进了全市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此外,按照“抓整改落实、促规范管理”的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整改200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市财政部门采纳建议,全盘谋划,继续加大了对财政资金的合理调度,对18个单位的办公设备政府采购以及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市国资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并加强督促,促使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分别采取调账处理、补报纳税、补办手续、书面检查等整改措施,原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市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纠正了失业保险基金和城乡就业培训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专门制定出台了5项关于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内控制度,成立了城乡劳动力培训中心,搭建了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市公路段责成一养护站终止了工程转包并按规定结清工程款项,免除了该养护站站长职务,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的日常监管。另外,针对污水治理脱节严重影响河道整治效果问题,我市已全面启动了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项目。   但同时,审计也发现了一些尚需改进与完善的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每年发生且比较明确的宁波财政专项补助款尚未编入年度预算计划,且决算报告时未单独反映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仍显得改革力度不够大,截至2006年底,列入试点范围的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总额仅529.36万元。   (二)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仍存在欠缴情况,且以历年陈欠为主;同时,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及基金征收工作考核政策尚待完善,一些镇(街道)为完成社保扩面考核任务存在突击参保、虚假扩面、事后扩面对象中途大量非正常停保的问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因属一次性缴费且基金收入持续性较差,长期抗风险能力不强,财政预期负担较重。2006年土保基金共发放20241.23万元,因新增参保人数少,当年土保基金收支倒挂19464.05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121332.27万元,若按现有基金规模及参保人员静态测算,至2012年后土保基金将成为财政风险。二是公路养路费及排污费征管力度有待提高。公路规费征管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汽车养路费滞纳金、摩托车养路费减免数额较大,其他公路规费及代征税费存在多征、少征、漏征现象。排污费截至2006年10底,累计应收未收450.65万元,其中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应收排污费797.12万元,实际征收473.52万元,征收率仅为59.4%;噪声超标排污费未按规定进行全面征收,环保执罚力度不够,结案率与罚款收缴率仅为53.34%和35.90%。三是镇村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因缺乏日常的跟踪检查,康庄工程、新环境百村改造工程、河道治理项目等部分财政补助项目存在以虚报、多报、重报项目支出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部分资金甚至被移作他用。如坎墩街道通过上述方式套取市财政补助资金600余万元,有个别干部存在侵占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   此外,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财政补助资金“风险补助比例相对偏大、补助方式较单一、补助政策导向不够明确”等政策问题,尚需作进一步完善。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竣工结算项目高估冒算现象时有发现。2006年完成的496项竣工结算审计项目中,工程价款核减率超过5%的212项,其中:核减率最高的达48.3%,核减金额最大的高达322万元。二是部分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质量不高。2006年度,建设单位送审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编制的工程预算209项,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核,平均核减率为7.23 %,核减率较大且核减率超过10%的项目就有59个,最高核减率达60.93%。三是项目现场管理尚需加强。存在建设、监理单位对现场签证把关不严,致使出具的送审资料不全、不真实的情况。   (四)部门、镇(街道)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财政预算管理不够严肃,年初预算不严密,年中调整较为频繁,过份依赖土地收入的镇级财政因土地政策变动年度间财政极不平衡,自行调节财政收支的现象较为普遍;同时镇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缓慢,公共财政支出快速上升。二是财政财务收支不够规范,个别镇(街道)存在以三轮车喷漆费、道路沿路配套费、教育事业赞助费等名目违规收费问题,涉及违规收费金额逾600万元。部分镇(街道)存在直接用大额现金支付企业扶持资金、工程款问题,有的用不合规票据入账。市供销联社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2004年1月至2006年7月,未经分管领导审批的出借、还贷、下拨及日常支出等金额高达2927.96万元。三是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除浒山、逍林、崇寿、胜山外,其他被审计的镇(街道)均存在自行采购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设备物资的现象,总涉及金额241万元。全市14个镇(街道)对历年陈欠资金的清收力度普遍不足,至审计时尚有出借资金、土地款、配套费等应收而长期未收款项11829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大部分是2002年前发生,且部分已成风险资产。市供销联社尚有基层供销社及直属公司改制后收缴的23处房地产未办理过户手续、460.92万元房地产拍卖收入及55.95万元房租款未及时收缴、11850.27万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1003.52万元内部职工集资款未及时清退。四是建设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镇级建设工程不同程度存在肢解工程违规自行招投标、部分中小工程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未经中介审计自行与施工单位结算等问题。   针对本次审计查明的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审计法》的有关规定,陆续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及建议,并通过加大审计公告力度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纠正和改进。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多次以政府督查的形式督促整改;有关主管部门认真采纳审计意见,也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应的政策和制度。   最近的审计回访表明,以上相关单位就审计指出的问题迅速采取了措施,并已基本整改到位。一是调整或新出台了一些政策制度。如市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修订出台了《慈溪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管理办法》,对担保业务费收取、担保风险控制、担保责任分担、担保机构外部监督等进行了规范。二是进一步改进了一些管理方式。如加强对镇级小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监管,建立完善了镇级招投标统一平台;加大征收力度,市环保局通过制订《排污费征收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使目前排污费征收率从审计时的59.4%提高到了80.4%,并启动了开征噪声超标排污费的基础工作。三是促成了一些专项活动的开展。如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财政补助资金镇村建设项目专项调查全市范围内得到联合推进。   此外,社会保险基金、公路养路费、镇村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市供销联社等新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2007年度财政预算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认真组织并执行好2007年预算,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顺应大桥经济时代,全面创新发展模式,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及下达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的预决算编制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对象与范围,促进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二)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以“投资建设专项服务”活动为载体,增强部门的配合协调,加大对重点工程的监管力度,规范基建行为;坚持并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程必审制,严格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重点查处高估冒算、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行为,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质量;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制度以及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促进提高财政建设资金的投资效果,有效促进镇、村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与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对专项资金征管使用部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组织征收力度不足、部分资金挤占挪用、项目实施监管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市供销联社资产的管理,将市供销联社资产纳入政府监管范畴;在全面深入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实行国有集体资产信息化建设,由“静态”管理过渡为“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把国有集体资产“出口”,对出售、转让、出租、出借、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环节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层层把关,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   (五)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拓展审计监督视野,积极推进绩效审计,以促进资源节约和减少损失浪费,促进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的规范与完善;围绕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建设领域经济秩序;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审计公示制,继续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改进审计工作手段,加大计算机审计应用力度,努力提高审计监督水平与能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审计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将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关注民生、绩效、责任,加快推进审计工作整体转型,努力提升审计效能和服务水平,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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