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2007年9月20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黄贤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常委会报告2005年以来我院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5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以落实“三项承诺”为主线,以争创“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为载体,以落实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司法评议提出的意见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人员素质,改善执行工作环境,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5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628件,执结8966件,执结标的额5.7亿元,有效执结率为67%,执行工作继续呈良性发展的态势。去年6月,在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评查中,我院因成绩突出,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今年8月,我院因工作成效明显,作为全省两家基层法院之一,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一、执行工作主要情况
执行工作是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我院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做到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市委、市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各方面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去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市委办转发了《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协助工作网络建设的意见》。今年5月,市委办、市府办联合转发了《市综治委关于破解“执行难”推进“平安慈溪”建设工作体系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综治牵头、法院主办、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执行协助工作网络。市委政法委对法院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加强对执行协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执行协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去年,我市建立了执行协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执行协助工作小组,推行执行联络员制度,执行协助工作网络建设得到加强。我院充分发挥这一网络的作用,从建立以来,执行联络员共提供有价值线索百余条,协助执行案件百余起。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执行效果。我院积极争取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如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难题。至今,通过公安旅馆住宿登记管理系统已查找到9名被执行人,有20名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被派出所先予控制。今年8月,因工作成效明显,我院在全省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同时,我院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利用企业信用档案网络平台,将未履行案件的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录入企业信用档案,促使其自觉履行。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改善执行环境。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全方位曝光被执行人,促使其履行义务。自今年5月份开始,《慈溪日报》每周免费为我院刊登“执行曝光台”,这在全省来说,也是具有首创性的。慈溪电视台在有关栏目中也不定期予以滚动播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2005年以来,在《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宁波日报》等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为执行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是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积极争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支持,将党政干部、公务员是否履行法律义务或协助执行义务作为提拔任用的考察依据,并对典型案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今年,我院已受理党政干部、公务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7件,全部向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其中3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件达成和解协议。
(二)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为执行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我院将破解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执行工作全院一盘棋的观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思想上重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我院专门成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院长与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相关庭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执行局与执行干警签订责任状的方式,明确各自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职能部门为主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是机制上理顺,各部门通力合作。在法院内部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各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做到立、审、执兼顾。强化财产保全措施,并列入对相关部门的岗位目标考核。2005年至今年8月,诉前、诉讼中财产保全共929件,积极创造有利于执行的良好条件。同时,加强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今年,我院执行案件收案数与去年同比下降了7.6%。
三是政策上倾斜,配强配足执行干警。我院对执行干警选配十分重视,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对执行队伍予以重点倾斜。目前,我院共有执行干警22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名,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正在逐步形成中。他们工作热情高,奉献精神强,人均年执结案件130件左右,去年最多的结案数达275件。同时,我院加强对执行干警的培训,确保执行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使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廉政建设,从严教育和管理执行干警,执行局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四是物质上保障,硬件设施投入到位。为了保证执行工作中能快速出击,灵活机动,我院在全院车辆统筹管理基础上,为执行局增配、更新警车各一辆,目前执行用车已达八辆。同时,我院为每个执行组配备了数码相机和录音笔等办案工具,以及时对强制执行现场活动及处置突发情况进行证据固定,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行为,健全机制,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搞好执行工作的重要保证。我院深入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是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实施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在执行局内部设立裁决科,坚持重大事项合议制度,并推行执行听证。出台了《执行期限管理办法》,根据办案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期限,对承办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导致案件超期或申请执行人多次信访的,易人执行,并视情作出相应处理。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行管理机制。执行局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由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领导、各执行组组长和内勤参加的例会,共同分析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同时,通过实施执行个案台帐制度、执行干警办案情况上墙公示等方法,建立了覆盖对执行人员的管理、对执行案件的管理、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对执行卷宗的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确保执行公正与效率。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措施。我院继续坚持依法做到“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穷尽、财产线索穷尽和执行方法穷尽”的“四穷尽”原则。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搜查、拘传、拘留、限制出境等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文明公正。2005年至今年8月份,对332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对3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将7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其中3名已被判处刑罚,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积极探索执行新方法
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赢满意”,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执行效果。
一是建立了法院与镇(街道)之间的执行情况月报制度。从今年4月份开始,每月底,我院将未结执行案件情况向被执行人所在镇(街道)通报,由各镇(街道)、村(居)委的执行联络员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该制度出台以来,成效比较明显。据了解,我院的这一做法在全省、乃至在全国都是创新之举。
二是建立了集中查询制度。我院与全市13家银行、各证券公司及房管、土管部门逐个协调,建立了集中查询制度。执行局内部设立财产调查组,专人负责办理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存款、证券公司帐户及房屋、土地的查询手续,将需查询的被执行人名单传真至相关部门;上述各单位设专人负责配合,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今年6月份以来,已有236起案件通过该方法查找到了财产,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三是建立了协助执行奖励制度。对执行联络员、联防队员等协助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由我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协助执行工作成绩突出的镇(街道)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
四是探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委托执行。我院根据上级法院有关规定精神,从实际出发,并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出台了《关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委托执行的若干规定(试行)》,将执行实施权委托给行政机关。自6月1日试行以来,共委托市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20件,已执结93件。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我院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高院应勇院长的肯定。
(五)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价值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落实各项便民、利民的措施,努力使司法为民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规范申请执行费的收取。改变原先执行案件由申请执行人预交申请执行费的做法,申请执行费在执行立案时不再预交,待申请执行的权利实现后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这一改变,大大减轻了申请执行人的经济负担。
二是全面推行执行公开和告知制度,实现“阳光下执行”。我院设计了“执行公开和告知流程表”,推行案件全程公开制度,公开强制执行措施,公开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理由,公开执行的结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提示诉讼风险,加强执行指导。我院制作了“债权实现风险告知书”,在立案时发送给当事人,提示债权人诉讼过程中和胜诉后实现债权的风险,并告知债权人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四是大力实施司法救助,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实施司法救助,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优越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一方面我院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去年6月,我院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主要是财政专项拨款,年额度为80万元。至今年8月份,我院共对40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3.18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通过努力,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执行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多样,个别案件的执行效果还不够理想,离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同时,执行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特别是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案多、量大,未结案居高不下;执行经费还不充裕,执行装备还比较落后;执行工作社会协助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等等。为此,我院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全力争创“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
要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树立司法权威、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去年,省高院决定在评选“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的基础上,开展评选“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活动。我院将继续围绕这一工作重点,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力争成为“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使执行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努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要巩固深化“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完善监督体系;严格督办制度、超期易人制度,强化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要穷尽一切法律手段,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对掌握的财产及时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对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结合我市执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下大力气解决执行案件。适时开展夜间、凌晨执行,采取晚上、节假日突击执行的方式,有效执结一批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
对执行队伍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加大执行工作保障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增强执行力量,把既懂程序法又懂实体法,既有审判工作经验又有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执行机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一步增加执行投入,改善工作条件。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争取支持,努力形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局面
通过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风险意识,使群众了解执行工作的情况,加深对执行工作的理解。通过典型案例的报道,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优化外部执法环境。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支持,强化执行协助机制、执行威慑机制,最终逐步形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局面。
当前,从中央到各级地方,对执行工作都非常重视。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很大。我院将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努力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