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2008-12-19 阅读: 1554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2007年9月20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陆 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的源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期间,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自查。9月5日,由常委会孙根德副主任、黄柏寿副主任带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农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汇报,并赴海通公司、新浦益大养鸡场、桥头创汇蔬菜基地及兴合、中冠农资购销点和城东菜场等地进行实地检查。9月6日,由孙根德副主任带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听取了市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质监局、贸易粮食局及坎墩街道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汇报。   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报告本次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   自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1.加强宣传。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运用“一报两台”、网络等多种传播媒体,采取图片和实物展览、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至今,已开通“慈溪市食品信息安全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等网站,发放《食品安全100问》2万余份,在《慈溪日报》上刊出“食品药品安全与健康”专栏33期。同时,每月定期发布食品监测分析报告和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及时报道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积极创新载体,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月”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举办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巡回展,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送到农村和社区。   2.加强培训。市农业局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累计完成“绿色证书”培训18447名,完成农民中专学历教育1397名,选派193名优秀中青年农民赴大专院校进修学习。市质监局加强了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企业检验人员的培训,使企业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促进企业检验人员熟悉掌握检验技能。坎墩街道在农民技术培训班上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受训农民达到4000余人次。市工商分局、贸易粮食局、卫生局等部门都开展了不同层面的培训工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强化   1.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农业、工商、卫生、财政、环保等9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局长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建立了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市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责,建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方案。   2.加大财政投入。2007年,市财政安排1700多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在土地规模经营、绿色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认证、产地认定、检测体系建设、安全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   3.建立考核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考核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把农产品安全工作列入镇(街道)考核内容,要求各镇(街道)辖区内无违禁使用农业投入品,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及认证工作。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大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1.大力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是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农业监测中心已有62个参数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实验室设备配置和检测环境均走在全省前列。14个镇配备了农业监测速测仪器,20多个基地购置了简易速测仪器,海通、徐龙、永进等企业检验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达到了发达国家同类检测中心水平。今年以来,我市共检测蔬菜144批次,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7.9%。二是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工商分局在全市构建起了以食品定量检测实验室为龙头、48个规范化市场监测点为基础、高档流动监测车和工商所机动监测箱为纽带的“四位一体”食品检测体系。今年1-8月份,已抽检各类食品137599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600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8.1%。三是食品卫生检验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卫生局加快市疾控中心食品卫生检验中心设备和技术更新,开展创建国家级实验室活动,并通过了计量认证和国家认可,确认项目达到135个。目前,市疾控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得到了国际上40多个国家的认可,检验能力得到提升。   2.大力推进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制订或修订农业地方标准47个,专门制定了7种主要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快标准在实际生产中的推广和应用,已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万余亩。三是建设绿色产业基地。到2006年底,全市已建成200亩以上各类规模的农业产业基地211个,基地面积达20余万亩,其中已有6个基地列入了宁波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全市绿色产业基地的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5%,优势主导食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率达到85%。四是培育农业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联户农场、加盟农场等农业市场主体,全市已有各类农场355家。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已占全市耕地面积的45.4%。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目前,产值上亿元龙头企业5家,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8家,省“百龙工程”企业5家,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6家,入股社员1289户,成员1912户。   3.大力推进认证认可体系建设。一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无公害产地认定工作迅速推进。至今年7月,全市已有国家无公害农产品64个,绿色食品36个,有机农产品15个。共有78个基地通过了宁波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达13.7万亩。二是农业企业质量认证工作齐头并进。全市已有130余家次企业通过了QS、ISO9000系列、ISO14000系列等各类认证,有100家企业的113个产品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标志。三是名牌农产品日益增多。全市共注册农产品商标215只,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只、省著名商标4只、宁波知名商标10只。有21只农产品获得宁波市名牌产品称号,6只农产品获得省名牌产品称号,1只农产品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体系初步形成   1.加强产地环境治理保护。开展土壤环境普查评估和养殖水环境监测,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积极实施推广“沃土工程”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推行田间档案制度,建立农事生产记录,全市各类农场基本实行了田间档案制度,覆盖面积近8.2万亩。建立绿色农业基地定期抽检和上市报检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2.强化生产过程监控。一是抓农产品投入品的监管。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查处4起销售高毒农药案件,查获“两高”农药176.82公斤。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农户、农资经营户开展法律质询。二是抓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整治以及非食品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发展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3.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了入市农产品进货查验、市场经营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等制度。推行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准入制度,“瘦肉精”检测工作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试点工作,13家农场率先实施了追溯制度试点。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工商分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夏季农产品专项整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集中检测和散装食用油专项监测等活动,市卫生局有重点地开展了“多宝鱼”专项督查和“红心鸭蛋”专项查处工作,收到了良好监管效果。   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些工作已处于领先地位。同时,执法检查组认为,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与市民日益增长的安全消费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的氛围还需进一步营造。一部分生产者安全意识缺乏,无公害生产意识不强,掌握的无公害生产技术不全面,导致不能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投入品的使用还不规范,违禁使用农药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经营者不依法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识滥用等现象和销售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识了解不够,对绿色安全农产品的认知度还比较低,造成优势优质产品难以优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发展。   二是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还比较滞后,源头防范工作任重道远。当前,我市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程度低,环节多,安全隐患多,标准化体系建设滞后,规模化经营比例不高。由于当前我市市场的农产品还以散户供应为主,并且散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差、无公害生产技术落后,导致源头防范和无公害农产品推广难度加大,直接影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监管工作还需加强。首先,监管和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由于体制上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多头管理,农业、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都根据自身职责配备了检测设备,具有一定的监管能力。但部门之间信息和资源的整合还不强,协调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同时,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罚还不到位。其次,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还很不健全。从8月份市工商分局对农批市场的集中检测情况来看,抽查的32批次的干制腌制蔬菜中有7批次不合格,22批次的豆制品中有4批次不合格,95批次的水发产品中有6批次不合格;从2007年第二季度对22个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检测来看,抽查的22份蔬菜样品中,有4份农药残留量超标,不合格率较高。可以看到,我市的市场准入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准入的管理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农产品生产环境不容乐观。除农产品投入品还存在违规使用情况外,工业“三废”的乱排、偷排、漏排和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突出,给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带来了一定威胁。   二、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以法律作保证,以媒体做中介,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能够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引导市民健康消费。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法律责任意识、市场准入意识和道德修养意识。采用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积极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和好的经验,坚决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思想基础。   (二)加强农产品产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一是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快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抓紧制订特色主导产品生产标准,推进农业标准化技术在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推广应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农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等建设。二是鼓励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加大对土地规模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生产基地规模化,降低安全农产品的生产组织成本,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齐抓共管,强化监管。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有效的农产品安全协调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要明确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考核,制订事故责任追究制,从各个环节全面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做到全程监管不缺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强日常配合和经常性沟通,进一步促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要加强和整合检测力量,配齐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的速测仪,建立健全以市级检测机构为主体,以基地、市场自检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采取自检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市流通环节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强化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二是加快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要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为突破口,全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实行主体准入,对不符合条件、信誉差的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停止其生产;实行产品准入,对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不予上市,以产品准入强化质量监管。狠抓流通领域源头环节,加强对农批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使生产单位和个人承担起相应责任,提高农业主体的法律意识。   (四)加强综合治理,依法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一是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强对农产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积极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利用各种途径将农产品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检测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予以彻底销毁,用舆论导向和市场手段培养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技术培训,加速推广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配套技术,使他们严格依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做到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等手段防治好病虫害。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使用,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农资市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促使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二是优化产地环境。加强对农产品产地周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禁止违法违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三废”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确保农产品产地水质、大气、土壤等主要生产要素达到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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