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法》执法检查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7年9月20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提出我市在《体育法》的贯彻中还存在着宣传力度有所欠缺、组织网络不够健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学校体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的具体措施,组织体育、教育、发改、财政、公建中心、浒山街道等有关单位,结合创建省体育强市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了《体育法》的宣传力度
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体育法》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了农村、学校、机关的体育设施、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我们在5月份分别召开了农村、教育、机关、体育社团四个专题会议,会上在对照创建省体育强市标准,寻找差距、明确任务、部署工作的同时,对《体育法》的宣传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在会上下发了《体育法》和《浙江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读本。6月份体育部门在虞波广场组织1500人参加慈溪市2007年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月启动仪式,各镇也相应组织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活动;8月8日,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老体协组织了18000余人参与的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健步走活动。在广泛宣传、组织全民健身活动的同时,上半年还举办了两期农村体育指导员培训班,156名优秀学员获得了指导员合格证书,为开展农村健身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健全了体育组织机构
市人大执法检查以后,我们针对我市体育组织存在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措施:首先是调整了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要求各镇、街道相应调整好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其次是成立了市体育指导中心,各镇、街道也都成立了体育辅导站,并把这个组织机构延伸到各行政村、社区。现在,各行政村、社区都健全了体育辅导点。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9个镇成立了市体育总会镇级分会组织,力争在2010年之前实现镇级分会全覆盖。市政府将在9月底之前下发《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用100万元体育彩票基金支持全市70%学校场地对外开放。
三、加快了体育设施建设
今年,市体育馆建造工程已列入重点项目,并成立了市体育馆工程工作班子,对工程进展中的征地、设计、项目报批、各项程序的汇审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到目前为止,土地征用报批手续、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有序进行,工程已进入公建中心实施招标、落实施工单位阶段,整个工程可在12月份开工建设。根据省体育强市标准中对镇、村两级体育设施的具体要求,市财政投入80万元对各镇(街道)本级安装灯光篮球场给予补助。今年,在行政村、社区安装了健身路径32条,新造篮球场24只、适合于老年人活动的门球场5个、气排球场21个,安装适合青少年锻炼的小篮板27副、小乒乓球台18张。目前,尚有少数行政村的健身路径正在抓紧安装,到年底争取实现健身路径全覆盖。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全市公园、广场、绿地的520个健身点的管理,成立了管理小组,安装了管理告示牌,明确相关制度和活动须知,为广大市民开展全民健身提供方便。
四、加强了学校体育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我市的体育、教育两个行政职能部门在认真执行《体育法》的同时,注重做好学校的业余训练工作。今年自人大执法检查以来,我们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了学校的体育工作,首先是教育、体育两家出台《教体结合工作计划纲要》,明确了目标要求和工作职责;其次是引进了3名外地籍体育高级教练来慈溪指导体育工作;三是调整了对优秀运动员的奖励力度;四是完善了学校的体育设施和射击、水上运动、跆拳道、举重等重点业余训练的运动器材;五是把游泳项目列入体育考试科目,以提高中小学生的游泳技能,增强学生体质。
对《审议意见》中的新建小区和居民居住区体育设施健身设施要做到规划、建设、使用三同步的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协调规划、建设、体育部门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