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贯彻落实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07年11月27日在慈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楼雪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前阶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王志成的带领下,先后到市水利局、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规划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生态办和部分镇(街道),听取上述单位的工作汇报,并结合人大代表对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情况开展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此调查报告。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议》进展情况
自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决议》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相当重视,建立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采取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等有效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思想重视,组织措施比较到位。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调整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办公室,充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和出台了《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加大考核力度,把生态市建设工作和生态环境指标分别纳入了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效益和谐新慈溪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工作职责,制定了《2007年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把2007年度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并对各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慈溪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和《慈溪生态市建设联络员工作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和补助力度,推进了生态市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采用BOT模式启动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教场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等相关工程建设。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职责落实、工作制度等都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二)项目带动,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水环境整治“外引”工程顺利实施。汤浦水库引水工程已全面完成并投入运行,对缓解我市用水紧缺现状发挥了巨大作用。曹娥江引水工程慈溪段和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分别完成计划总投资的1/2和2/3。骨干河道拓疏工程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继续推进。东部三塘横江、镇龙浦(胜利闸至十塘闸)拓疏工程已基本完成,城排潮塘横江二期已开工建设。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采取生物防治和机械除藻等措施改善水质,有效遏制了梅湖水库蓝藻的爆发。全面完成了杜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邵岙水库发电涵管维修加固工程。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全面展开。西部、东部地区集污干管工程即将完成建设。10万吨/日北部污水厂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2,5万吨/日东部污水厂、主干线泵站、镇(街道)污水收集系统等工程已经启动。城河治理及城河生态修复工程有了新的进展。对9.14公里的城河治理建成段河道开展了生态修复和养护试验,并完成中江河道疏浚、湖里头江治理和湖里头江寺山路污水管道铺设等工程。制订了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此外,中西部农村二次改水、城区一户一表改造、教场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等水环境整治配套工程和粪便处理中心扩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均有了新的进展。
(三)强化执法,环境污染整治全面开展。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与各镇(街道)齐抓共管,通过限期整改、断电、查封等措施,共查处、取缔“三小”、“十五小”企业250余家。开展了对重污染行业和区域性污染的整治。有32家漂印染企业停止原址生产,并落实了其余5家漂印染企业和13家搬迁的电镀企业于年底依法关停的准备工作。宗汉街道铜熔炼区已全部停止生产,并对集中区外的22家熔炼企业(经营户)进行了查处和取缔,新浦镇铜熔炼区也已着手准备启动落后工艺改造。开展了对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的整治,共取缔废塑料加工户830余户。推进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已有9个镇建成或启动了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工程建设,13个村开展了较大规模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5个村已完成生活污染源整治试点230余户,建设生态河道54条3.1万余米,对11家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开展粪便无害化整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农民转向规模化经营。各镇(街道)能根据各自实际,针对性地开展整治,长河、浒山等镇(街道)加强对“三产”污染的整治,周巷镇开展了腌制废水收集工作并实施了腌制废水治理设施建设试点,周巷、横河等镇也局部启动了轴承油污染企业达标治理工作。注重了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出台《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若干规定》,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新增总量替代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鼓励企业扎实尝试循环经济生产模式,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和ISO14001认证,今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家,通过ISO14001认证企业17家。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上半年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源消耗同比下降4.3%。切实加强了污染物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COD已完成全年削减任务,SO2完成全年削减任务的70%。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实施了对20处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完成或基本完成水门绿园、旧城三块滨江绿地、中心城区绿化整治等城市绿化工程。
(四)加强宣传,市民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组织开展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各镇(街道)普遍建立了环保志愿者队伍,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实行了“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制和公开检讨制”的“三公开”制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环保。市环保局与漂染、电镀行业签订《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企业就如何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向全体市民作出公开承诺;对因故意不作为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除对其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外,还责令业主向社会公开检讨、道歉,已有2家企业因违法排污在《慈溪日报》上作了公开道歉。同时,基层的生态创建氛围也日益浓厚,全国环境优美镇、省级生态镇、宁波市级生态镇、宁波市生态村、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省级绿色社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等各类创建工作蓬勃开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进展情况来看,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决议》要求和生态市建设的基本条件和指标,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生态优先的理念尚未真正普及,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一是生产方式未有效改变,全社会还未很好地转到全过程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还存在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对新污染产生的控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广大市民的生态环境共建意识还不强,从自身做起、共同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生态环境现状不容乐观。从监测情况看,全市河网20个站位9月份的水质监测结果中,五类及劣五类水质达18个,占90%,无水功能达标站位,水质与生态市建设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污染治理方面看,城区水环境质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城河治理的进度不快,虞波江、浒山江上游油污染等整治工作还未实质性启动;饮用水源地上游村庄和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库水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还普遍存在,尤其是农村公厕、户厕改造进展不快,下步工作量还相当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年内已无法完成新浦小熔炼园区工艺改造;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还比较低下,滥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从生态保护方面看,乱采滥挖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现象仍有存在;饮用水源地等自然保护区的有些项目的开发缺少科学论证,与《决议》提出的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组织力量较为薄弱。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牵涉建设、水利、农业、城管等20多个部门及各镇(街道),但由于生态办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单靠生态办或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办公室去考核、检查、督查,力量比较单薄,工作往往只是汇总各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监督力度不足,效果不是很好。同时,环保部门自身力量也不足,基层环保网络建设尚不健全,就目前日趋繁重的环保执法任务而言,环境管理还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管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宣传引导,努力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总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深刻认识生态市建设的科学内涵,按照《决议》的工作目标,认真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的全过程。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指导、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加强对各项目进展情况的日常性检查。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协同合作,主动参与,整合力量,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发挥好各种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保护计划、重大环境建设项目决策、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继续推进基层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要通过集中培训、先进典型引路、环保违法案件警示等形式,引导经营者增强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的责任意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生态办统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严格从源头上控制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要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导向,推进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循环型的生态工业。特别是对新上项目,要严格项目准入,严防产业转移中污染项目的转入。扎实推进城河治理。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尽早出台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当前,要抓紧完善城区截污管网网络,推进支管网的改造和建设,加快教场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提高污水接管率和处理能力;加紧出台浒山江及虞波江上游的横河镇轴承园区油污染等区域性污染治理方案并付诸实施,加强对重污染企业、三产行业等污水排放的监管,逐步消除城区主要污染源;尽快实施对虞波江等城区重点河道的治理,促进城区河道的环通;加快引入河道补给水源,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同步推进市、镇两级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快市域污水治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等治污工程建设,加大对镇级截污管网建设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力度,引导和督促各镇(街道)优先安排财政资金加快工业区块和建成区的截污管网建设,明显提升全市污水接管能力,尽早发挥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效益。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注重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切实做到在保护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利用。加大补助力度推进集雨区域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限制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业。继续加大对水库的日常巡查力度,开展对梅湖等水库的治理,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墓葬工作。加大重污染行业和区域性污染整治力度。加快杭州湾新区漂印染生产基地和电镀中心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企业内部集污治污设施,高标准抓好重污染行业的整合整治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所有重污染行业的日常监管,扎实推进铜熔炼、废塑料加工、豆制品、小印花、小餐饮行业和小畜禽养殖等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三小”、“十五小”行业的打击力度。抓紧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编制完成面源污染治理规划并付诸实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巩固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农村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业。加快启动境外引水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在前阶段研究汤浦水库引水、曹娥江引水通水后的供水、蓄水、调水方案的基础上,加紧制定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尽快启动相关配套工程建设,有效发挥境外引水综合效益。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强化资金保障。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资金投入,拓展投融资渠道,充分运用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等方式,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投入机制,倡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督促和支持经营者加大投入,加快治污设备的更新改造。推进资金征收和运作机制改革。根据水资源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适度推进供水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政策。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实现污水处理费收费全覆盖。加大对各镇(街道)环境污染整治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同步推进。加强生态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充实生态建设和环保管理力量,促进基层环保网络建设,重视环保执法现代化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更好地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需要。加快制订好市、镇、企业三级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环保执法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宗旨意识和生态意识,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总结深化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建立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长效机制,并按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要求,通盘谋划,分步实施,确保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年年取得突破,顺利完成《决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