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要求作出开展和谐
企业创建工作决议的议案》的初审报告
2007年11月27日在慈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 王炳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市政府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作出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决议的议案》的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作出决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既是省政府、宁波市政府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在当前有着现实必要性。首先,创建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社会和谐离不开社会细胞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和谐。其次,是提升企业核心力的需要。从企业层面来看,有利于增进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以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社会支持,降低商务成本,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再次,是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秩序规范的需要。通过创建活动,必然会逐步促使企业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并通过实施品牌、强强联合等战略,从规模竞争转向科技和人力资源的竞争,从单一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从原有的产业链协作,拓展到资本、技术、市场的合作,走抱团发展的路子。
创建工作也具有可行性。首先,社会各界思想认识比较统一,无论是企业主、企业职工还是政府、广大市民都认为创建和谐企业是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其次,和谐企业创建的目标并不是局限于慈溪一个区域,省政府、宁波市政府已经明确将在我们试点的基础上进行推广,应该说时机已经成熟。再次,我市部分规模型企业已经在自发实施和谐企业创建的规范要求,创建工作已有一定社会基础。
二、决议草案的形成过程
今年9月,中共慈溪市委下发《关于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随后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了《关于提请作出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决议的议案》。主任会议对此十分重视,明确任务要求,强调决议要符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从10月份开始,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就创建和谐企业的有关问题开展了调研,先后召开了企业负责人、企业职工、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等四个层面60余人次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和探讨。同时,向市人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其中认为和谐企业创建很有必要或有推进作用的占97%;认为应加快推进的占21%,稳步渐进的占75%;认为创建最大难度是思想认识和基础建设(依法依规、资金投入),分别占56%和44%。决议初稿形成后,及时进行了修改、补充。11月15日主任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决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议草案的主体部分概括地讲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理念是行动的指南,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关键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决议草案首先提出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和谐企业创建的现实意义。二是明确了政府部门职责任务。对政府来说,主要是建立完善相应组织机构,落实教育培训、指导服务、检查督促、责任考评等任务,从宏观层面来引导和谐企业创建。同时,决议强调和谐企业创建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稳步渐进的原则。三是强调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意识,夯实和谐企业创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