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12-19 阅读: 1512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7年11月27日在慈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指出了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进行认真分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在继续利用“一报两台”、网络等多种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法律咨询、举办讲座,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提高全民农业法制意识。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下村巡回演讲宣传组,开展“培训送法到基层、演讲宣传到田头”活动,共举办培训(班)会33期,巡回演讲宣传22次,培训人员1200多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资料12000多份。二是签订安全用药承诺书。印发《蔬菜瓜类安全生产告知书》,送达蔬菜瓜类种植面积10亩及以上的单位和农户,并与上述种植单位和个人签订《蔬菜瓜类生产安全用药承诺书》。至10月底,已送达蔬菜瓜类安全生产告知书855份,签订蔬菜瓜类生产安全用药738份。下步,我们将通过送农技下乡、举办农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下乡入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力度,倡导绿色消费、发展绿色食品。同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逐步提高基地、农场、企业主的法制意识。   二、加快农业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程度   (一)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全市已累计制定农业地方性生产标准49只,编制完成了西瓜、草莓等7只主要农作物的标准化栽培模式图。切实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管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田间档案管理制度推广率达到100%。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工作,统一印发慈溪市农产品生产记录表,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规模种(养)场标准化生产。   (二)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依托全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合理布局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桥头、掌起、坎墩等地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万余亩,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推广和应用。在生产环节,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的实施,引导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在加工环节,引导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严格执行标准,着力在精深加工上做文章,实行分级包装和标识管理,提高加工、保鲜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扎实推进规模经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规模经营工作,11月7日专门召开由全市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农经干部,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土地规模经营工作。目前,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共涉及流出土地农户13.22万户,签订流转合同74110份,土地流转总面积29.34万亩,占我市总耕地面积45.1%。全市共建成各类绿色产业基地211个,其中,千亩以上绿色产业基地16个,在建万亩以上绿色产业基地6个。基地总规模达到20万亩,其中13.6万亩通过了国家无公害产地认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扶持力度,强化配套服务,切实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水平。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平台。市政府历来重视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整合各部门检测设备,提高检测水平。在农产品生产方面,加强市农业监测中心建设,目前省级计量认证,实验室设备配置和检测环境在全省名列前茅。进一步完善农业速测体系,全市已有14个镇配备农业监测速测仪器,不定期对各地的生产基地、种植大户开展检测服务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检测监督。20多个基地购置了简易速测仪器,及时对生产农产品进行自我检测。海通、徐龙、永进等农业龙头企业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能力达到了发达国家同类检测中心水平,全市市、镇、村(基地、企业)三级基本形成了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农产品流通方面,形成以食品定量检测实验室为中心、规范化市场监测点、流动监测车和机动监测箱等“四位一体”食品检测体系。食品卫生检验中心加快设备和技术更新,开展创建国家级实验室活动,并通过了计量认证和国家认可,确认项目达到135个。   (二)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主体准入。特别是农业投入品生产方面实行主体准入,不符合条件、信誉差的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实施产品准入。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不予上市,以产品准入强化质量监管。狠抓农产品流通领域源头环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建立绿色产业基地定期抽检和上市报检制度。市农业监测中心以检测终端产品为主,对全市10万亩绿色产业基地进行监测,至今共检测果蔬样本超过400个,检测项目近8000项次,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99.46%。试行绿色产业基地农产品上市前报检制,落实报检示范基地68个,总面积达8万亩。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生产农户,对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产品上市。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代码管理系统,通过产品抽检送检结果、生产施药记录、上市情况“三上网”,使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实现了农产品的源头追溯和流向追踪。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农产品安全执法的强大合力。市农业部门重点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的检测监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高毒农药案件,从源头上防止有害农产品流入消费者手中。市工商部门重点对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市质监、药监部门重点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市卫生部门重点对各大宾馆饭店、学校、集体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卫生隐患。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综合执法,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得以顺利实施。   四、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市有关部门坚持开展 “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完善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放心农资下乡和农资质量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推广以性信息素为主的农作物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技术,累计推广面积超过5万亩,在畜牧、水产领域也大力推广中草药防病技术等生态养殖技术。发送《关于严禁使用甲胺磷等违禁农药的公开信》,妥善处理留存的甲胺磷等违禁农药。推广应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目前,全市已在29个养殖场推广应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累计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19处,建成沼气池4520立方米,投入资金近千万元,规模化养殖场污水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下一步,在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的同时,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引进筛选,加强性信息素、杀虫灯、黄色粘虫板等无公害防治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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