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12-19 阅读: 1561
  关于《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执法检查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7年11月27日在慈溪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监察局   市人大常委会:   市监察局于6月8日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后,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   6月份以来,我们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市上下继续开展了《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8月份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对全市纪检干部开展了纪检监察专题培训。8月中旬组织了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作为宣传《条例》的重要载体,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反腐倡廉文艺汇演,在节目表演中体现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多项内容。11月份在全市精心选择了20位先进典型在慈溪日报上刊登了他们的先进事迹,由全市人民进行“作风建设十佳标兵”投票评选,用身边的典型来教育引导人。同时,我们还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的考核标准之一。在市管干部中开展了“读书思廉”活动,向全体市管干部推荐了《身教胜过言教》等廉文,播放了多期廉政教育片等。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载体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另外,我们还认真抓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及时发文部署了全市的学习和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贯彻规定的氛围;采取在慈溪日报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的方式,开展了专项举报投诉活动;组织力量对信访件进行梳理排摸,积极挖掘案件线索等。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二、完善机制,着力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   7月,会同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开展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设立了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案件信息交流、办案协作配合等制度。 8月,市里成立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市纪委(监察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8月28日召开了成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8月27日,18家执纪执法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会上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了专题研究。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一)牵头开展专门的监督检查。6月份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对市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投资建设专项服务活动”。开展了对各镇(街道)招投标平台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着力遏制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招待费、会议费和外出考察费限额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46家效能监测点进行了走访,及时掌握企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把有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加强了对全市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肃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领域谋取非法利益,确保全市土地整治专项活动顺利进行。继续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对22家市级重点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得到了宁波检查组的肯定。   (二)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开通了4期“行风热线”直播交流节目,至今已有4家单位接受了群众的咨询投诉。在全市24个部门的315家基层站所开展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活动”。当前我们正在开展两项活动。一是镇(街道)投资服务环境综合评价活动,就内部管理、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等四方面状况向企业代表、村干部代表、办事群众代表等开展满意度测评,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挂钩。二是市级机关重点中层岗位评议活动,选择为企业发展、群众创业密切相关的21家市级部门57个重点中层岗位(科室),就中心意识、依法行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勤政廉政等五方面内容请群众评议,评议后3名的予以相应处理。通过让群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的履行职责情况,以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严肃执纪,大力打击职务犯罪行为   坚持把办案作为打击职务犯罪行为的重中之重。6月份以来我们查处了一起工程建设领域串窝案,5名党员干部被查处,其中市委办原副主任、市投融资公司原总经理胡杏钧利用担任市投融资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钱财30余万元,胡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针对近些年来“村官”职务犯罪相对突出、信访数量不断上升的状况,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滥用权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财物等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如查处了天元镇元甲村党总支书记张波杰挪用村集体资金60万元的案件等。通过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   五、抓源治本,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方面抓住几个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针对薄弱环节,抓住问题症结,切实推进制度的建立健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如在产权交易领域,建立健全融资及担保审批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办法,加强了对产权交易的监管。另一方面坚持用改革的方法来解决职务犯罪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一步理顺了窗口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体系,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向市联批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进市联批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网上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即将启动,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整合各部门办事系统和政务平台等服务体系,规范审批服务,着力遏制不法分子利用审批权进行职务犯罪的行为。二是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在规范政府投资公司的运作,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初步形成了相关规定和制度。   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好《条例》所赋予的职能,具体从四方面入手:一是继续深化教育。深入推进以“三大载体”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实施领导干部读书思廉活动和警示教育季度制,同进通过发廉政短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展、经验和成果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继续强化监督。一方面紧紧围绕“三重一大”保廉体系,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议事规则,探索实施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听证公示制度,建立决策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各项保廉制度,加强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听证制,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加强对镇级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招投标活动。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大型广场主题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深化“行风热线”直播交流节目等。三是继续强化办案。不断提高案件的突破和拓展能力,严肃惩治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同时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重视研究发案原因和特点,帮助案发单位总结教训,建章立制,以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四是继续强化协作。认真贯彻落实执法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各项制度,加强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各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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