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2008年7月28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陆慧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现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316件。闭会后,根据有关规定,这些建议分别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到6月底,全部代表建议均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所提建议中,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99件,占31.33%;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有184件,占58.23%;所提建议因条件能力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的有29件,占9.18%;所提建议留作工作参考的4件,占1.27%。截止7月26日,我们已全部收回征询意见反馈表316份,其中反馈对办理工作、答复内容满意和基本满意的305份,占96.52%;对办理工作和答复内容不满意的建议11件,占3.48%。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迅速,措施上有力,方法上创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通过上门了解,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办理工作意见等不同形式,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共同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思想重视。市政府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办理期间,市政府在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中,先后7次专项研究涉及建议的政府工作,制订出台了26个政策性文件,涉及建议168件。市长徐华江多次就今年办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承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按期高质完成办理任务,特别是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兴达在交办工作会议上,专门就提高办理工作实效、提高代表满意率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编印督查专报6期,定期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做法,通报办理进度。各承办部门也进行专题研究,领导带头协调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责任落实到位。各承办部门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责任制,一般都采取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各科室承办的代表建议分别负责,各职能科室商量研究答复意见,具体承办人员拟定答复意见稿,再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答复前与代表面商沟通,最后由“一把手”审定签发。同时,一些不少承办部门还重视答复后的意见征求工作。如市国土资源局、农办等单位,在办理工作完成后,邀请相关代表集中召开座谈会,再次听取意见和建议,在今后工作落实中加以改进和提高。还有不少承办部门重视领导参与面商,强化落实面商环节责任人。如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局、城管办等,分管领导全部参与上门与代表面商,取得较好效果。
(三)解决措施有力。大多数承办部门都能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重心,对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议和要求,尽可能创造条件解决或列出具体计划。如市公安局的交通信号灯安装问题和部分道路的限时、限速问题;市交通局的公交线路延伸问题等,都进行认真研究,实地察看,得到较好处理。据统计,今年代表所提建议,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99件,占31.33%。
(四)配合沟通积极。在316件建议中,需由多家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有211件,占总数的66.77%。绝大多数主办单位能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意见,拿出最佳的解决办法。如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在主办部分代表建议时,能牵头召集协办单位和领衔代表,共同商量对策措施,落实具体意见。又如市农办,在与代表面商时,采取与7个协办单位共同上门“面商”的做法,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的好评。不少协办单位能主动与主办单位进行联系协调,并及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协办意见。如市财政局协办的不少建议件,不但尽早提出协办意见,而且能主动参与主办单位与代表的面商过程,使答复更为直接明了。
另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还收到代表闭会期间的建议7件,已交有关部门办理,其中4件已答复代表。
二、督办工作主要做法
(一)重点跟踪督办。我们将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分解到常委会各位主任及相关工作机构。交办会后,市人大领导经常过问此项工作,有关委办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督促,掌握办理情况。同时,对代表多次提出,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的建议,由代表工委实施跟踪督办。
(二)大户上门督办。代表工委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走访了主办10件以上的全部单位,听取办理工作汇报,了解办理进度,进行专门督办,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督促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
(三)征求意见督办。在代表建议办理时限过后,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代表工委分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部分代表及重点建议领衔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还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督促重新办理。至今,已收到代表不满意建议11件,正在交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四)主任会议督办。在7月22日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的报告,并提出初步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做好代表建议答复后的落实工作。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视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一些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强调客观困难多,注重文字答复,轻抓建议意见的落实,解释说明多,具体措施少;二是个别部门领导和承办人员重视不够,办理工作存在先松后紧现象,导致个别建议办理程序不够到位,答复件上网后,再去与代表面商,有敷衍了事之嫌,极个别单位纯粹是为了让代表填写“满意”二字,且答复件差错多;三是部分重复建议和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承办单位有相互推诿现象,认为代表所提建议可以解决,但需找市政府或其他部门,这样的答复,代表表示不能理解。
四、几点建议意见。
(一)深化认识,继续督促抓好建议办理后的落实工作。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同时,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群众,他们的建议,集中体现了群众的要求。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就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过程。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虽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完毕,但并不是说办理工作任务已经完成,要继续督促承办部门抓好落实工作。尤其是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必须按承诺加以兑现。对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有所突破。
(二)领导领办,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对近几年来代表重复提出和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通过努力可能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领导领办制,成立办理工作小组。由市政府领导牵头,主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主办、协办单位分管领导及承办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办理工作。领办领导亲自参与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办理方案,参与代表面商沟通,亲自审阅意见,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表率,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议解决率。
(三)再次办理,努力提高代表满意率。要重视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尽快与代表进行再次沟通,虚心听取代表的建议和要求,共同商量解决的对策和方案,努力让代表满意或者取得代表的理解。
此外,还要认真抓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