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7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楼雪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去年10月至11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城建环保工委对我市贯彻落实《决议》情况进行了调研,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镇(街道)座谈会,并结合“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研中反映的情况,形成此调查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议》进展情况
《决议》作出以来,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目标,投入大量资金,落实责任,强化基础,加大整治力度,开展节能降耗及清洁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决议》的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出台了城河治理、节能减排、畜禽养殖整治、水环境整治等一系列文件,细化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作。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与生态市建设工作纳入《慈溪市2008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书》,实行生态任务大整合,建立各任务单位和部门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了市、镇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决议》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工作保障。
(二)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不断改善。以“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六整治、两提高”为重点,统筹城乡发展,扎实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建设。一是启动实施新一轮城河治理工作。开展了引水环通、城区河道疏浚、城区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河道两岸违章整治等五大工程。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10只饮用水水库完成宁波市合格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创建,启动了梅湖水库上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5个村、5个单位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庭院整治工作。垃圾收集处理和长效保洁管理逐步开始正常化运作,庭院整治逐步向装扮庭院转变。完善垃圾处理系统,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进入最后扫尾阶段。四是开展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实施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集污干管、主干线泵站、东部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乡镇管网C6包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C7、C8包工程已开工建设。完成杭州湾新区漂印染工业小区3万吨/日废水二级处理改建工程及北部污水排海口工程的污水管网铺设工作。3万吨/日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建成农村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中心10座,在建8座。鼓励各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目前已开展了12个村的村级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五是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转、迁工作,已关闭、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52家。对生猪存栏300头以上和奶牛存栏30头以上的养殖场进行生态化改造,共有46个养殖场建成沼气池7190立方米。六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基本完工,姚江引水配套工程提前建成,《慈溪市平原水库建设总体规划》通过论证。编制《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城排工程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全面完成五年镇村河道整治,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河道36条(段)、总长达222公里。七是推进绿化建设。实施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和城区绿化工程,2008年,已建成生态公益林6.25万亩,新增城区绿地面积25万平方米。逐步推进了废弃矿山生态化治理和“三沿五区”坟墓清理工作。
(三)污染防治不断深化,污染整治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一是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漂印染、电镀行业整合整治及宗汉、新浦的铜熔炼污染整治已完成了治理任务,磷化、酸洗、化纤等重污染企业已完成治污设施的改建和行业整治工作,橡胶废气整治工作已基本达到要求。二是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稳步推进。开展废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4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废塑料加工户被立案查处,编制了《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规划》,启动了废塑料加工基地建设。基本完成年销售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油污染专项整治,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启动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行业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三是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推进。全面摸清污染源,完成了17290家污染源普查任务。
(四)发展理念得到转变,节能减排初见成效。一是推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耗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75%,化学需氧量同比削减4.29%,二氧化硫同比削减5.86%。二是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进顺利,再生塑料产业基地、杭州湾风力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16个项目和慈东工业区、周巷镇等2个单位被确定为市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单位)。企业清洁生产积极推广,全市累计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达到26家,其中4家企业获得省绿色企业。三是实施“绿色信贷”制度。把企业环境行为作为银行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依据。
(五)基层创建扎实推进,生态建设氛围进一步形成。一是全民的生态理念和环保意识得到提升。倡导全民参与机制,目前已有环保自治组织193个。强化宣传教育机制,采用新闻、评论、访谈、公示等形式,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大容量报道。公布市、镇两级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群众参与面。二是基层创建踊跃。各镇(街道)生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绿色创建广泛开展。至2008年10月底,已创建成全国环境优美镇3个、省级生态镇7个、宁波市级生态镇12个、宁波市级生态村84个。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照《决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工程亟待加快建设。乡镇污水管网推进速度不快,已滞后于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主干管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平原水库建设迟迟未动工,将对曹娥江引水工程的整体效益发挥产生影响。
(二)一些行业、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仍较严重。城区水环境质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横河镇相士地区域油污染、城区主要污染源等整治工作进展迟缓,城河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饮用水源地上游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的工作力度及对周边无序开发“农家乐”餐饮的打击力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库水质;非法小印花的取缔、轴承行业的油污染整治、铝浇铸的生产工艺改造、废塑料行业整治等工作推进速度缓慢,对当地的污染仍较严重;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还普遍存在;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还比较低下,滥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三)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随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日益严峻,许多企业已无力承担治污设备的高额投入和维修运转成本,对市域污水一期工程相配套的企业内部污水支管网建设造成一定影响。从去年三季度开始,企业停工减产现象不断增多,效益明显下滑,节能改造难度增加,造成万元增加值能耗上升,给节能指标的完成带来困难。如去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5.98%,而到了去年三季度同比仅下降3.38%。
(四)管理工作相对滞后。有关部门对某些项目的环保前置把关不严,如横河镇内的香格里农业观光园区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目前已经立项并投入了一定规模的资金,没有及时予以制止。废塑料行业整治在局部区域出现反弹回潮现象,监管还不到位。有些地方的生态河道建设和管理脱节,河网水质发黑发臭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环境和庭院整治工作“重整轻管”现象比较普遍,缺少对保洁市场化运行机制的经常性督促和检查,存在不少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决议》要求,到2011年,要达到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的目标。为此,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研究对策,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决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一)更加注重系统推进,发挥综合效益。一是整体推进城河治理。科学确定项目盘子和建设时序,把污染源整治工作作为城河治理的重中之重,重点抓好横河镇相士地村区块轴承油污染治理、小印花行业整治、城区“五个”行业(餐饮、宾馆、浴场、足浴店、洗车场)排污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放口整治及纳管、老小区改造等工作。合理规划,引导城区小餐饮行业有序发展,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的城区小餐饮业。加强城区河道保洁管理和河道生态绿化的日常维护,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制止随意侵占河道行为。按照城河治理工作方案,抢抓工程进度,加快污水管网铺设、河道疏浚等项目的开工建设。二是整体推进市域污水一期工程建设。加快乡镇建成区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努力实现与主干管的同步投用。市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性指导,细化各地纳管方案。要明确污水接纳和设施监管的主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实现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如期正常投产运行。三是整体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优化治理方案,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地的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扎实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地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的“农家乐”小餐饮,禁止影响饮用水质的项目的开发。继续加强对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科学治理,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四是整体推进境外引水工程。抓紧启动我市北部平原水库项目建设,以便同曹娥江引水工程相配套,在丰水期最大限度接纳水量。尽早实施《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相关项目的建设,启动引水入城区的大塘江入口整治工程,实现市域河道网通水动,实现与境外引水同步建成受益的目标。
(二)更加注重政策激励,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加大对基层的资金扶持力度,促进乡镇污水管网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重大环保项目的建设。建立污染减排财政投入与奖励机制,采取补助、奖励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更多的资金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和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并实施污染减排各项重点工程。加强对各地、企业的治污、集污等工作的指导,帮助各地、企业科学、正确、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
(三)更加注重监督管理,增强整治效果。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废塑料行业整治、非法小印花的取缔、轴承行业的油污染整治、铝浇铸的生产工艺改造等工作。对城河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等重点工作,更应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加快现有污染源的整治,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巩固环境整治、庭院整治、百日环境污染整治、漂印染电镀行业及铜熔炼行业等已整治项目成果。
(四)更加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生态建设氛围。按照《决议》的工作目标,认真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贯穿于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的全过程。发挥好各种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定期公布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保护计划、重大环境建设项目决策、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继续推进基层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