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11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胡惠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三年来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我们针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现将相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统一思想,强化保障,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在工作理念上,从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培育法治精神转变。在运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力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公民法治理念的树立和法治精神的培育,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级机关普法联络员会议上都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的普法工作者要转变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工作的落实。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也将更多地举办类似法制征文、法制小故事创作、法制演讲等活动,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
二是总结提高,平衡发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后,我们对全市总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汇总分析,进行了情况通报,肯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针对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不平衡现象,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场会,积极推广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单位的工作经验,促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齐头并进、平衡发展。
三是壮大队伍,提高素质。组织召开了普法联络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继续抓好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集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水平。近期我们将通过调整充实市级普法讲师团队伍、召开普法讲师团成员座谈会,组建青年律师普法讲师团和外来务工人员“乡音讲师团”、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壮大村、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等工作,优化普法队伍素质,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大的队伍支撑。
至于增加普法经费投入问题,因当前正面临全球金融危机,市财政比较紧张,今年仍维持在去年水平,明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情况再作增加。
二、关于明确目标,创新方法,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一是及早计划部署,落实相应任务。进一步理顺了“五五”普法规划与年度计划的关系。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市普法办草拟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经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修改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2009年度全市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今年的工作任务,对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各地各部门也根据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和相应的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为全年普法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市普法办进一步完善了重大普法活动预告、重大普法活动实施结果报告和普法工作交流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对指导促进各地各部门的按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是整合普法资源,不断完善“大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领导运作机制。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和督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职能作用发挥有新的提高。年初召开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进一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年内将对《慈溪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行)》、《慈溪市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试行)》二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为探索社会资源开展普法工作,我们将结合“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引导企业在所在区域建设普法硬件设施和冠名普法活动的形式,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突出普法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有新的突破。市政府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学法制度。为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法工作,我们将在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慈溪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学习法律2部以上,同时依托慈溪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开展学法,建立学法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记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记分卡,不合格的不予计分。结合“法律进机关”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公务员在职培训每年集中学法2次以上,学习2部以上重要法律法规,适时组织一次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新的起色。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继续抓紧抓好“法律伴我成长”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看守所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通过反面的典型案例使青少年受到教育。年内再建立一个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企业经营人员和职工法制教育有新的进展。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和谐企业”的创建,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普法工作作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的重要内容。开展律师进百家企业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各类政策法规,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条文,从法律专业角度为企业有效实施经营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在外来务工人员中组建“乡音讲师团”,开展对外来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农民、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活动有新的落实。在原有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要求律师、法律工作者当好法制宣传员的角色,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农村、社区充分利用党员学习日、家庭教育点等形式上法制课,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建立法制讲座菜单。青年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每人备一堂法制课,市普法办把课目菜单发至各司法所、村、社区,根据需要通过普法办邀请青年律师上课,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达到推进普法工作和青年律师成长双赢的目的。
四是创新载体形式,营造普法氛围。利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律。开展法制小故事征集评选活动,优秀作品制作成《法制小故事优秀作品集》,分发到各乡镇、社区、企业作为法制宣传资料。定制一批环保购物袋,印上法制宣传标语口号和《法治在线》网站的网址等内容,以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网站的知晓面。利用纪念日、宣传日等节点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好“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是注重阵地建设,抓巩固和拓展。一是巩固提升原有的宣传阵地。电视法制栏目《法治时空》进一步提高质量,提升档次,创出品牌,与宁波市有关县市区普法办进行沟通交流,在法制节目运用方面尽可能实行资源共享。《慈溪普法》突出重点,关注热点,增强可读性和互动性。多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例,多组织一些法律知识竞猜等群众参与热情比较高的活动。《法治在线》网站,不断更新内容,提升质量,组织一些群众互动的活动。二是拓展新的宣传阵地。在人群比较集中的文化广场等地方,建立一个规模比较大的法制宣传长廊,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相关法制宣传内容,由普法办统一制作更换。在全市公共场所的各种宣传平台上,制作法制公益广告,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三、关于以普促治、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从2008年至2015年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现有的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指导,促使创建更高层次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现有的三星级民主法治村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评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对还未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村,仍然实行自愿申报、年底组织考核、授予称号。
二是扎实开展地方和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慈溪”,部署开展创建法治县(市)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开展了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结合“和谐企业”创建,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加大了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力度。广泛动员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所属人员或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
三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实现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每年对执法质量进行考核评议,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发挥好普法在中心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中的先导作用。做到专项治理普法先行。在土地征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生态城市创建、社会治安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劳动用工整治等政府中心工作和专项治理中,针对群众比较关注、比较敏感的问题,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规范公正运作,严格依法办事,公开透明,赢得了群众对中心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的理解和支持,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我们将根据审议意见和工作上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创新载体和形式,切实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普法在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