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2009-07-07 阅读: 1410
                2009年5月26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志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4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3月底,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饮用水源保护情况;骨干河道、城区河道水环境保护情况;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现状及制度和企业排污核定(许可)制度的实施情况;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制度和收费制度的现状及实施情况,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机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节水现状和节水制度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期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自查;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龙山、掌起、观海卫、桥头、匡堰、横河等6个沿山镇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各镇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4月28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7个部门的汇报;4月29日,执法检查组对饮用水源保护、城河治理、骨干河道建设、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等情况开展了重点抽查,并听取了市政府相关情况汇报。   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总的来看,“一法一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是重视的,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近几年来加大了治理的力度,部分水域环境得到了改善,水质恶化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有了新进展。编制了《慈溪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地项目审批,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排污整治工作。实施了库底清淤泥、生态养殖、溪坑整治等水库内源性污染治理和水库富营养化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各水库日常管理。加强了对水库上游村庄的水环境保护和整治,开展饮用水源生活污染治理。据市政府报告,2008年除长溪水库由于清淤未纳入监测评价外,其余九个水库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以上。   (二)工业污染源监管工作有了新进展。2008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净削减219.89吨,比2007年同比削减4.29%。严把行政审批关,控制和禁止高耗水、水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水节水评估、计划用水制度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排污费。进一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覆盖面,完成21家企业改造升级,启动14家老平台系统改造和7家企业新建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力度,全面开展轴承行业油污染、腌制加工行业、电镀行业、小印花行业、废塑料行业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市域河道整治工作有了新进展。近年来,累计投入了近20亿元,相继建成了陆中湾、西部三塘横江、中部八塘横江、十塘横江、徐家浦等27条(段)总长度达172.2公里的骨干河道,增加河道水域面积15.7平方公里,增加河道有效蓄水能力2200多万方。完成335条长684公里的镇级主干及二类河道整治和297个行政村的村级河道整治工作。建成86条(段)总长度222公里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河道。通过实施引水环通、城区河道疏浚、城区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和河道两岸违章整治等五大工程,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下步城河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污染治理工作有了新进展。推进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设,完成污水主干线88公里和15座主干线泵站工程建设,完成乡镇污水收集支线141公里和近40座泵站工程量的56%,基本建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完成东部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湿地工程前期准备就绪。目前,我市生活、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12万吨/日,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2%。启动了8个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中心建设和5个生态公厕改造,在12个村开展了不同模式生态污水治理试点,在26个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宁波市生态创建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成畜牧小区17个、沼气池7730平方米,基本完成生猪存栏300头以上和奶牛存栏3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完成关闭、搬迁52个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全市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80%。积极推广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全国测土配方示范项目,2008年全市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面积7.5万亩,建成500亩以上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23个,合计面积1.8万亩。   (五)节水工作有了新进展。深化水价改革,实行分类水价,试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逐步推进非居民生活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发挥水价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了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六)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新进展。认真执行“一法一条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学习,不断提高环境执法队伍的能力与水平。2008年,市环保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3100多家次,对1900多件环境违法信访进行调处,对233家违法企业(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对3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市水利局加强水政执法,2004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886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23份。   二、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污水排放量在逐年增加,水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正在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及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一)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目前水库集雨区内仍存在许多污染源,群众水源保护意识不强。虽经过各种整治,但生活污染和林业生产污染仍然存在,致使水库水体富营养化趋势仍较明显。同时,饮用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屡禁不止,如无证无照小餐饮业、横河梅湖水库上游的香格里杨梅观光园等无序开发的观光项目,其中的餐饮及旅游者的不良行为对水质会造成一定污染,亟须引起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重视。   (二)河道水污染形势不容乐观。尽管全市骨干河道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整治,但河道水质还存在较严重的污染,据环境质量报告书记载,2008年,全市20个河网站点符合Ⅳ类水标准的仅4个,Ⅴ类水标准的有4个,劣Ⅴ类水标准的有12个。在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抽查过程中,位于杭州湾新区段的八塘横江污染情况严重,水体存在黑、臭现象。   (三)工业污染仍然比较突出。超标排污、偷排漏排、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违反规定未配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在暗地违规生产违法排污等情况还经常发生。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然存在,桥头、观海卫等地的废塑料行业、横河相士地区块为主的轴承行业对当地环境仍有较大影响。   (四)污染治理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城区雨污分流还不彻底,遇雨天生活污水溢排现象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影响城河水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处于试点阶段,绝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农村河网水质。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的施工、资金保障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支管网建设及企业等用户内部改造和接入等工作推进速度不快,影响到工程预期效益的发挥。集中饲养区规划实施困难,畜牧小区、无害化治理工程等建设用地审批难,部分农民对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技术等不甚理解,以畜禽养殖治理为核心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推进难度依然很大。   (五)节水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节水工作还未受到普遍重视,用水效率总体不高,节水效果并不明显,水资源浪费仍较严重。   (六)依法履行职责力度不够。这次执法检查中了解到:有些建设项目审批时未告知环保部门,导致部分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有些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主体工程已完成,但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由于环保法律法规牵制手段欠缺,执法队伍在力量、素质等方面的原因,环保执法工作查处力度不够,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三、几点建议   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市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水污染防治的任务越来越重,群众对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鉴于当前水污染的严重性、治理水污染的艰巨性,执法检查组认为,必须首先从思想上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真正确立和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加大宣传力度,使保护水环境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水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清醒认识到我市水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贯彻“一法一条例”,注重在源头上防治水污染,切实治理水污染。加强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积极探索有效的宣传机制,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节约用水和治理污染的自觉性,为改善水环境质量、保证水环境安全创造一个有利的社会氛围。   (二)理顺体制,落实责任,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现在政府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涉及到环保、水利、建设、国土资源、农业、卫生、科技以及发展改革、财政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应当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既各有明确的分工,又会在许多方面互有交叉。因此,要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部门是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明确职责,服从大局,步调一致,团结治污,计划统一安排,资金合理配置,监督手段共用,信息资源共享,防止政出多门,防止重复建设,防止信息紊乱,防止互相扯皮,确保防治工作协调有力,管理工作长效有序。同时要强化考核,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把水环境防治工作与地方发展和干部实绩挂钩;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调动镇、街道、村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水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市、镇、村、群众联动的良好工作体系;要加大投入,保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必要经费,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突出问题   1.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从这次执法检查情况看,下步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一是确保水库水质。目前天气逐渐转热,加上水质的富营养化,这就要求环保、水利等部门想方设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蓝藻的爆发,保证饮用水的安全。二是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村庄的生活污染治理,解决治理后污水的出路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周边村庄对水库水质的污染。三是及时取缔非法项目开发建设。前阶段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就上林湖上滩头无证无照小餐饮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近期又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效果很好,下步就需要继续做好巩固文章。同时,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横河梅湖上游香格里杨梅观光园餐饮问题,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进行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方案;对以后此类问题的处理更要注重在萌芽阶段及早重视、及时制止,以免增加事后工作的难度。四是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环境政策。执法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及早研究制订生态补偿政策,全面消除饮用水源上游污染源。   2.抓好城河治理。城河治理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下步需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堵住污染源,推进横河相士地区域轴承油污染、城区小印花行业、三产行业等的整治,加大对大量小规模污染源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二是截污纳污,推进城区截污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纳管率;三是促进水体流动,这就要涉及到河道的疏浚整治、姚江等外来水源的补给、已治理河道的逐步环通、打通“断头河”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加紧实施和落实。   3.抓好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设。这项工程已经开展了多年,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如何使投资巨大的工程早日发挥效益是当前我们要着重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针对目前工程进度和工程建设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执法检查组认为:一是要掌握市域污水主管网及各镇(街道)支管网铺设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对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前几年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二是针对当前财政实际情况,兼顾市、镇财政压力和镇级层面工作积极性,引导各镇(街道)加快建成区和工业集中区块污水管网建设,发动好企业等用户积极开展内部管网改造,市主管部门要对各地的纳管加强技术指导;三是建立健全全市排水管理体系,组织力量制订污水管网接管配套政策,研究镇(街道)生活污水接管政策及企业废水接管政策,为工程建成后的早日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4.抓好农村污染治理。应该看到,目前市、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开展了许多工作,但基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刚处于起步阶段,具体的效果还需要经过实践检验,需要我们不断摸索、总结和推广好的治理模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治理设施的实际运行效果。针对农业面源污染,一方面要科学、合理规划养殖业规模,建立生态型养殖场,加快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和平衡施肥技术,提高农民特别是散户的意识,从源头上控制大量化肥农药的施用。   (四)依法行政,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的执法工作   抓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排污缴费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尤其要对每一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做到所有项目只有通过环评方能上马。要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实施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要加强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偷排漏排等行为的查处和对“十五小”、“新五小”行业的取缔工作,努力做到有污必治、治污必清、排污必究,对构成犯罪的重大环境案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增强政府的监督执法能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保证正常的执法经费,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公正廉洁的环境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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