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炳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认真履行财税管理职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健康。
1-6月份全市完成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46242万元,为年度计划的54.1%,比上年实绩增长7.2%,加上中央级财政收入208540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合计为454782万元,为年度计划的50%,比上年负增长1.9%。1-6月份全市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56492万元,为年度预算支出指标计划494324万元的51.9%,比上年增长22.9%,其中,市本级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55571万元,为年度预算支出指标计划313090万元的49.7%,比上年增长25.5%。
(一)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
——增值税25%部分52770万元,为计划的47.6%,比上年负增长5.9%;
——营业税61750万元,为计划的64.1%,比上年增长16.8%;
——城市维护建设税11008万元,为计划的48.8%,比上年负增长0.7%;
——个人所得税40%部分15198万元,为计划的47.4%,比上年负增长11.8%;
——企业所得税40%部分19934万元,为计划的41.3%,比上年负增长30.9%;
——其他地方工商税收48396万元,为计划的60.8%,比上年增长20.7%;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入20969万元,为计划的69.9%,比上年增长55.9%;
——专项及罚没收入18298万元,为计划的44.5%,比上年增长35.3%;
——国有企业亏损退库2081万元,为计划的37.8%,比上年负增长41.0%。
(二)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26060万元,为计划的53.0%;
——国防支出339万元,为计划的39%;
——公共安全支出18340万元,为计划的50.4%;
——教育支出21167万元,为计划的44.5%;
——科学技术支出12007万元,为计划的55.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18万元,为计划的5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1万元,为计划的32%;
——医疗卫生支出17092万元,为计划的53.3%;
——环境保护支出2002万元,为计划的46.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843万元,为计划的65.3%;
——农林水事务支出16296万元,为计划的81%;
——交通运输支出8924万元,为计划的63.6%;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589万元,为计划的55.9%;
——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853万元,为计划的88.4%;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669万元,为计划的100%;
——其他支出3321万元,为计划的12.8%。
(三)基金收支情况
2009年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年初计划为381007万元,1-6月实绩完成115934万元,完成计划的30.4%,比上年负增长33.3%。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地方教育费附加5237万元,为计划的53.4%,比上年增长4.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72万元,为计划的46.6%,比上年负增长9.8%;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87480万元,为计划的25%,比上年负增长37.7%;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6593万元,为计划的48.8%,比上年负增长18.1%;
——职业教育统筹基金6755万元,为计划的118.5%,比上年负增长22.5%;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收入8097万元,比上年负增长16.4%。
2009年全市基金预算支出计划为24687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指标、成本性支出指标、上级补助等总支出指标为446439万元。1-6月份全市完成基金预算支出142350万元,为年度预算支出指标计划的31.9%,比上年增长15.4%。其中,市本级支出指标为375277万元,1-6月市本级完成支出124911万元,为计划的33.3%。市本级支出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支出(福彩、体彩支出)847万元,为计划的80.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0万元,为计划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万元,为计划的18%;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8615万元,为计划的33.6%;
——农林水事务支出3636万元,为计划的32.5%;
——教育及其他支出738万元,为计划的12.8%。
二、上半年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总量下降,非经济性收入增加较多。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54782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9%,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2.8个百分点,比宁波全大市的平均增幅低2.2个百分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共享税全面减收,而非经济性收入是支撑财政收入小幅下降的主要力量,其中:增值税免抵调库比上年同期增加20274万元,拉动财政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耕地占用税、契税、罚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4427万元,拉动财政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二)收入结构继续趋好,地方财力增长乏力。上半年在地方税收增长16.4%的支撑下,地方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2%,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54.1%,比去年同期的49.5%提高了4.6个百分点,收入结构继续趋好。但由于下半年非经济性收入将大幅减少,收入总量难以明显较大增长,地方财力的增长也将受到较大的制约。
(三)保增促调支出加快,财政运行逐渐向好。上半年,财政用于支持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市场拓展等支出达21064万元,同比增长16.7%,较好地促进经济企稳向好发展,税收收入也呈现出降幅逐渐趋缓的积极变化,前六个月累计收入降幅分别为14.4%、8.9%、5.4%、7.0%、6.2%、5.2%。
(四)重点民生较好保障,公共财政职能完善。1-6月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05万元,同比增长58.4%;医疗卫生支出21759万元,同比增长16.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14万元,同比增长20.6%;公共安全支出25080万元,同比增长4.8%;环境保护支出2240万元,同比增长22.4%;农林水事务支出24244万元,同比增长32.6%;居民用水价格补贴支出1000万元;公共交通支出2872万元。
此外,根据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办法,原在非税收入中安排的交通专项支出改在一般预算支出。财政支出因部分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全部或大部分已完成支出计划而略快于时间进度,同时今年上半年因上级补助比上年增长63.9%而带动支出的增幅。
三、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有力支持经济稳定发展。一是积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上半年,全市落实增值税转型、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8100万元;落实职业教育统筹基金降率、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及对投资建设期和“高产田”企业进行财政奖励等系列财政减负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2600万元;兑现上年度及本年度农经政策资金3389万元,二三产扶持政策资金15324万元;受理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申请个人所得税财政和契税补贴850余人次,发放财政补贴429万元;发放家电下乡补贴七批次,计5098件134万元。二是着力优化经济扶持政策。积极开展专项调研,参与制定工业、商贸、旅游、房地产等经济扶持政策,并根据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制定出台了《关于工业企业效益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减负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保增长、促调整”的扶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的稳步回升。三是努力提升财税服务水平。加强沟通协调,开展政策大宣讲活动,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做到符合条件企业政策享受全覆盖;加大企业财务辅导力度,组织开展现代企业会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提高电子申报和电子缴税比例,有效降低纳税成本。
(二)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提升征管绩效。一是进一步加强经济税源和企业税负分析,准确把握全市经济税源发展变化动向,为完善制定财税扶持政策提供有效参考,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完善征管措施,夯实征管基础。二是深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有效帮助企业规范财务,切实防范税收风险,税务部门提前介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高财务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半年共辅导企业1443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3928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611万元;三是加大纳税评估工作力度,继续深化纳税评估工作“三个转型”,健全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流程,并着手拟定行业纳税评估规范,切实提高评估质量,上半年全市地税部门共评估企业523户,补缴税费、滞纳金2104万元,比上年净增700万元,户均补税额由上年的3.4万元提高到4.1万元。四是有效发挥税务稽查的以查促管作用,进一步密切征管与稽查的关系,提高非查账征收企业稽查比重,并有重点地选择了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和征管申报质量低的企业进行稽查,上半年地税部门共稽查企业131户,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758万元,责成自查企业518户,自查入库地方税费3134万元。
(三)不断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慈溪市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二是强化镇级财政管理,全面实施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镇级财政收支运行分析制度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镇级财政运行的日常监管。三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上半年,新增12个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额达到734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其中直接支付70748万元,占国库集中支付额的96.4%。四是大力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编制完成2009年绩效评价计划,着手实施15个重点评价项目和28个一般项目的评价。五是加强财政资金存放、拨付管理,制定财政资金存放规范和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规范,完善财政资金存放方式,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六是深化会计工作管理,拟定《慈溪市会计分类管理办法》,创新会计继续教育模式,发挥镇(街道)网点作用,分层次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七是全面实施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扎实做好试点方案的调研制定和试点企业的选择。到6月底,全市已有39家企业完成了分离方案的制定工作,已有20家企业进行了成功分离。
(四)着力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财税监管。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市级部门预算分析制度,开展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检查,着手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照“一项资金、一个办法”的要求,完善制定《慈溪市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慈溪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切实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草拟了《慈溪市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债务日常监控分析,严格举借审批,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努力防范债务风险。五是加强国有经济监管,加大对国有企业亏损弥补管理,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草拟了《慈溪市国有企业亏损弥补办法》。六是积极开展社保政策调整完善的调研及测算,建立社保资金按季分析制度,切实加强社保资金运行监管。七是着力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并组织实施经济税源分析规范,根据各税种征管特性制定税种征管指南,切实提高税收标准化征管水准。
四、下半年的财税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总体工作要求,结合财税工作实际,下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力保全年预算的全面完成。
(一)加强对财经形势和经济税源的分析预测。要密切关注和深入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对财政税收收入工作的影响,加强对财政收入的预测和预警,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动态分析。要深入研究收入增减异常情况,查找税收增减变化与经济增长不协调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收入的均衡入库。
(二)认真做好各项财税服务,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要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及本市制定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各项政策的宣讲、政策对象的排摸、服务责任的落实及政策资金的兑现工作,要深入开展调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帮助企业找问题、查根源、理思路、出点子,帮助困难企业尽早走出低谷。要积极支持大项目特别是财政效益大、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投产,千方百计扩大经济总量,培植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要统筹安排、合理调度资金,继续推进事关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确保镇级财政平稳运行。
(三)完善收入征管措施,努力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继续做好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的征管,重点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污、低产出、低税负企业以及现金交易、账外销售的征管、稽查力度,促进经济和税收的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措施,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国地税协作,稳步推进个体工商户联合征管试点。抓紧抓好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要积极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分离计划,对已经分离的企业,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扶持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工作。要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四)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严格预算执行,对年初确定安排的专项资金,在预算额度内统筹使用,不得超支,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三费”支出及个人收入发放,花大力气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努力削减一切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对各预算单位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新增支出一律从严控制。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重点抓好规范津贴补贴执行情况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增收节支工作成效。
(五)扎实做好2010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根据预算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市财政平衡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扎实工作,奋力进取,力争完成各项财政预算任务,为我市社会事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