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施佰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上旬,本委对我市旅游业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赴龙山镇、横河镇、观海卫镇、庵东镇及鸣鹤风景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和市旅游局、规划局、水利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听取情况汇报,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镇分管领导、人大代表及旅行社、酒店、农庄、景点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意见,组织教科文卫议事委员会成员实地察看了达蓬山文化旅游区,调研期间还赴淳安进行了考察。现将调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市旅游业建设发展总体情况
我市旅游业起步迟、发展快。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建成通车,旅游业发展尤为迅猛,旅游总收入和国内外游客人数均有了大幅度攀升。全市现有旅行社22家,星级宾馆49家,4A级旅游区2个、3A级旅游区1个、2A级旅游区4个。2008年我市旅游工作被宁波市政府评为综合三等奖。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一是把打造休闲旅游基地定为重要战略。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休闲旅游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了我市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按照“建设上海后花园,打造休闲旅游基地”的发展目标,把休闲旅游基地建设作为我市提升综合实力、“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加大了工作力度,并先后组建了市旅游质监所、杭州湾旅游开发办公室和鸣鹤风景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二是旅游规划体系逐步完善。编制了《慈溪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依托慈溪独特的历史底蕴和区位条件,对全市范围内的旅游资源进行分析整合,确定了“一心、二带、三区”的旅游空间布局。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先后编制或在编鸣鹤-上林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杭州湾滨海旅游区总体规划、慈东片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达蓬山风景旅游区详细规划和五磊山风景区详细规划等一批重点区块发展规划和重点景区建设规划,为合理开发慈溪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打下了基础。三是加大投入,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出台了推动旅游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情况,另行安排专项资金。同时,通过招商引资、民间融资等多种手段,筹措吸纳资本,投入旅游开发建设。
(二)旅游工作实绩明显。一是旅游景区建设进展顺利。五磊山景区、大桥生态农庄、虞氏旧宅等一批景点建成开放,东部达蓬山-伏龙山旅游区初具规模,中部鸣鹤-上林湖风景区和北部滨海旅游区正在深化规划,宁波/慈溪GEF湿地项目、杭州湾大桥旅游集散中心、北部核心区环境整治等工程相继开工建设。二是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丰富多彩。以杨梅节等各类旅游节庆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久前与央视合办了“中华情”大型演唱会,对宣传慈溪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旅游推介活动,推出旅游线路、旅游产品,发放旅游宣传手册。利用网络、报纸等平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升区域旅游整体形象。三是旅游企业蓬勃发展。全市旅游企业总资产超过15亿元,雅戈尔达蓬山旅游区有限公司、大桥生态农庄、杭州湾大酒店等较大型旅游企业和风光、迅达、新世纪等一批旅行社龙头带动作用明显。
(三)注重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相协调。针对我市旅游业发展与资源保护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有二个基本认识是统一的,一是要加强资源保护,使资源得到永续利用;二是加快旅游业发展,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因此各部门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各有侧重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做了大量工作。目前,通过政府主控资源,合理规划,在资源保护与旅游业发展关系上基本协调。
二、我市旅游业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市旅游资源相对贫乏,自然景观缺少名山大川,人文景观开发工作起步较迟,旅游基础设施不够完备等因素,从总体看,我市旅游业发展尚处在粗放型、单一型阶段。特别从我市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大众对旅游消费的需求看,同周边旅游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与以往相比,慈溪对旅游业的产业地位有了较为明确的定位,旅游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但与其他产业相比,对发展旅游业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分同志对发展旅游业的认识不足,认为只要工业经济上去了,旅游业发展不发展无所谓;有的认为我市缺乏旅游业发展的天然性资源,不应把旅游业作为我市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因而对发展旅游业积极性不高。而另一方面,一些同志认为,目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受到的限制还是太多,在部分旅游项目受到一定限制时,有一些意见和情绪。而少数同志认为,在旅游业发展中,资源保护可适当作些让步,在这种思想认识指导下,对一些违规项目管理放松,处置不力。同时,政府各职能部门虽然对保护资源,发展旅游业的大认识是统一的,但在一些具体关系的处理上认识和意见很不统一,有的完全相左,特别是反映在旅游项目开发与饮用水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二者的协调发展和对具体事务的有效处理。
(二)工作格局还不够配套。北部滨海旅游带是我市旅游业发展潜力最大的区域,但目前管理部门交叉,旅游区总体规划虽几经编制,中间变来变去,至今未能成形。旅游开发喊了多年,除湿地项目外没有实质性进展,大桥南岸的区位优势尚未得到应有的发挥。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起着引领作用的规划工作,一方面是旅游区的具体规划滞后,缺乏规划的引领性和带动性,已经出现规划未定,项目先行的情况;另一方面是规划制定后有时随意改动,规划跟着项目走,使规划缺少应有的严肃性。也不同程度存在着规划与规划间对接不够的情况,加上其他一些因素,致使有些旅游规划无法落地实施。
(三)旅游业整体发展还不够协调。旅游产业链条短,各环节松散,旅游景区基本停留在传统的浏览层面。星级宾馆虽然较多,但商务宾馆与旅游宾馆严重失调(规划建设中的宾馆仍然如此),团队接待能力弱,一到长假和组织旅游节庆活动时便勉为其难,往往把游客拉到宁波接待。旅游商品开发滞后,缺乏规模的旅游定点商场和较大的专业市场,同时也缺乏物美价廉、便于携带的特色产品,难以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要。受客流量限制,从中心城区、各主要镇通往各旅游景点的交通线路不少尚未开通,有的虽已开通,但运行成本高、班车次数少,间隔时间长,本市市民出游极为不便。部分景区道路狭小,旅游大巴交会困难,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整体环境建设还有距离,如路牌路标等各类标志与旅游发展不相适应,旅游宣传推介还缺乏力度,青山白化现象未能根治等。许多旅游产品仍停留在开发的初级阶段,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现有景区、景点分散不集中,缺乏亮点和新意,缺少有吸引力、上档次的旅游精品项目。
三、推动我市旅游业建设发展的建议意见
旅游业是“朝阳”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业建设发展,加快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促进慈溪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实现旅游业的科学发展。旅游业是市场化程度和产业关联度都较高的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对于今后我市各产业的协调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发展旅游业不仅是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而且也是今后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不断提高经济外向度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大产业大旅游观念,突破行业、部门、区域局限,通过发展旅游产业,推动其他产业联动发展。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念,旅游业要发展,生态要保护,要按照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环保旅游的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强调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引导旅游业发展建立在良好生态环境和资源永续利用的基础上。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和地方的职能及责任,使旅游业发展具有全市的整体性和区域的主动性。对旅游发展任务较重的镇要加强工作力量。
(二)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全面实施旅游精品战略。规划是科学布局、协调发展的前提,在整体贯彻《慈溪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加快区域性专项旅游发展规划和各景区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切实解决规划滞后,工作被动的问题,加快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进度;同时,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必须严格依据规划进行,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增强旅游规划的可操作性,便于规划实施和项目落地。要注重做好旅游规划和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和饮用水保护、文物保护相关规定间的衔接工作,把认识统一在整体协调的规划之中,把矛盾解决在项目建设实施之前。
根据慈溪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特点,南部山区和北部滨海二个主要旅游带的建设项目要各有侧重。北部滨海旅游带滩涂资源丰富,地域开阔广大,又靠近大桥,便于发挥地理优势,打造精品旅游项目,应整体规划,作为重中之重,努力打响慈溪“滨海桥城”的旅游品牌。南部山区旅游带有许多历史文化遗存,山林资源丰富,要结合饮用水保护和文物保护,科学规划,做好合理利用文章,并可选择部分重点如鸣鹤古镇作深度开发,重在特色。
(三)要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展旅游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正视我市旅游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旅游业的宏观调控,不断加大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旅游业发展的道路、车辆制约,接待能力薄弱,旅游产品稀少,旅游市场缺乏等问题,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要根据我市实际,制订出台推动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激励措施和政策,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旅游业的开发和经营,逐步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旅游发展模式。要加强对旅行社、酒店等旅游相关行业的指导和监管,整合业内优势,规范运行管理,实现公平竞争,不断做大做强。要重视旅游队伍建设,加强旅游培训教育工作,重视旅游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四)要协调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关系,实现资源生态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资源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要遵循“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坚持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统一,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在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处理上,保护是基础,利用讲条件,先保护,后利用。涉及到资源保护时,利用要有选择、有限定、有尺度的把握。在所有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中,都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环境保护,落实相应措施,实现资源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包括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