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陆慧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现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督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314件。闭会后,这些建议分别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处理。到6月15日,全部建议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所提建议中,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87件,占27.7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有192件,占61.15%;所提建议因条件能力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的有29件,占9.24%;所提建议留作工作参考的6件,占1.91%。截止7月10日,我们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征询全部领衔代表的反馈意见,其中反馈对办理工作、答复内容满意和基本满意的305份,占97.13%;对办理工作和答复内容不满意的建议9件,占2.87%。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提效能”这一工作主线,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会战攻坚年”、“开放招商年”和“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市政府对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建议,实施由相关市长领办。如徐华江市长领办的第14号建议(《关于要求进一步突出工业经济中心地位加快推进慈溪工业经济跨越的建议》),办理期间,徐市长亲自审阅办理方案、指导承办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并先后两次对答复材料提出修改意见;6月8日,率领市委办、市府办、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工商分局、财政局等10多个部门负责人共同上门与代表“面商”,征求代表意见。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兴达在全市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上,专门就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提高代表满意率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还编印督查专报6期,定期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做法,通报办理进度。各承办单位负责人能带头协调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规范。各承办部门在网上收到代表建议件后,一经确认,即着手研究,并将办理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人。绝大部分单位都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各科室承办的代表建议分别负责,各职能科室商量研究答复意见,具体承办人员拟定答复意见稿,再由分管负责人进行审核,经与代表“面商”沟通,最后由“一把手”审定签发文件。可以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已不断完善。承办单位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与代表的“面商”率已达100%。个别承办单位还做到答复前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方案拟定后,上门走访,征求代表意见;办理工作完毕,及时邀请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再次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真正发挥“面商”的作用。不少承办单位强化落实“面商”环节责任人,重视领导参与“面商”。如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局、环保局、农业局、城管办等,分管负责人全部参与上门与代表面商,取得较好效果。
(三)注重质量。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大多数承办单位都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重心,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尽可能创造条件解决或列出具体计划,注重建议办理质量。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金融工作的“1+3”系列政策,还出台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实施意见》、《慈溪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工作方案。如市交通局、规划局,先在班子会上听取科室的答复意见,逐一分析把关,形成集体意见,再与代表“面商”沟通。市建设局在办理代表建议时,不忘对前几年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他们通过对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认为当前市政府出台文件的时机、条件已经成熟,积极当好参谋。市政府于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代表多年连续提出的建议终于得到落实。再如,代表提出的建议,不少需由多家单位共同办理落实,为此,市财政、教育、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能及早主动配合,共同研究办理意见,较好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整体提高。
另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还收到闭会期间代表建议9件,均已交有关部门办理,其中4件已答复代表。
二、督办工作主要做法
(一)重点建议跟踪督办。我们将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建议,实施常委会工作机构专门跟踪督办。交办会议后,在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代表工委与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经常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情况,了解办理进度,征求代表意见,听取办理方案和落实情况,提出办理工作意见。同时,对代表多次提出,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的建议,由代表工委实施跟踪督办。
(二)办理大户上门督办。代表工委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集中一段时间,走访了主办件较多的部门(单位),上门听取办理工作汇报,了解办理单位碰到的困难、问题和办理进度,共商对策,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督促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和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征求意见广泛督办。在代表建议办理时限过后,代表工委分片组织召开座谈会,由常委会分管主任参加,广泛征求各镇、街道人大意见,征求部分代表及重点建议领衔代表意见,分析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议。还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逐一分析,反映代表主要意见和要求,再有代表工委将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督促进行重新办理。至今,共收到代表不满意建议9件。其中有4件,经承办单位再次办理后,代表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5件正在交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四)组织视察专题督办。为了发挥代表的监督职能,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后,掌起中心组率先进行了尝试,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组织代表小组进行专题视察,邀请该建议的主办、协办单位参加,向代表汇报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由相关检测人员进行实地抽检,当场公布检测结果。这种做法,便于代表了解政府部门的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与建议办理单位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代表、承办单位都表示满意。
三、存在问题
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市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的重视下,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代表表示满意。但我们在座谈听取意见时,还听到了一些不足和差距,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在与代表“面商”沟通时,一见面就过多强调客观困难,而且答复措词过于原则,无实质性内容和具体目标措施;二是个别承办人员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足,“面商”时千方百计找代表的熟人同行,关注的是为了让代表反馈满意,有敷衍了事之嫌;三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办理工作存在先松后紧现象,文件审阅把关不仔细,建议答复件差错较多;四是部分重复建议和涉及需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承办单位有相互推诿现象,虽向代表解释所提建议很好,但又认为应找市政府或其他部门解决,本单位答复力不从心,表现为责任心不强。
四、几点建议意见。
(一)深化认识,切实抓好后续工作落实。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同时,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群众,他们的建议,集中体现了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就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过程,就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过程。因此,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的重要意义。当前,虽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完毕,但并不是说办理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市政府要继续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工作。尤其是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必须按承诺加以兑现。各承办单位要适时给代表一次反馈,让代表了解后续工作,减少重复建议。
(二)克服困难,关注问题解决率。对近几年来代表重复提出和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通过努力可以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力争有所突破。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主办、协办单位重新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参与代表“面商”沟通,努力提高建议解决率。
(三)继续办理,努力提高满意率。要重视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认真分析代表提出的意见,尽快与代表进行再次沟通,虚心听取代表的建议和要求,共同商量解决的对策和方案,努力让代表满意或者取得代表理解和谅解。
此外,还要及时、认真抓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