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3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副市长 戚兴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7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作出《决议》以来,市政府以《决议》为总纲,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在经济总量快速增长,污染物排放量随之增加的形势下,市域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2007年、2008年两年,全市GDP年均增长11.7%,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77%,人口总数(包括户籍、暂住人口)增加13万余人。与2006年相比,2008年全社会万元GDP能耗下降10.0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分别下降15.6%和16.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由78.1%上升到87.7%,地表水质呈趋好态势,地表水Ⅳ类、Ⅴ类水站位所占比例上升35个百分点,劣V类水站位下降34.6个百分点,城区污水处理率由61%提高到75%,市域生活垃圾由集中填埋转变为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0.34个百分点、达到38.43%。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体制机制,着力营造生态市创建氛围。市政府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全面统筹部署生态市创建工作。加强了体制机制建设。注重规划先行,研究制定了《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年)》,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年制订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以生态建设任务书的形式,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年度实施推进。注重职责到位,建立健全了市、镇二级生态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相应工作人员,制订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作规程,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注重制度创新,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考核实施意见与考评标准,并把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效益和谐新慈溪评价指标体系,做到“年初计划、平时督促、年终考核”三个到位;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扶持机制,出台相应的奖励补助办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注重载体创新,市委市政府专门作出了“全面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决定”,启动实施了以“六整治、两提高”为抓手,为期三年的“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掀起人人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高潮。加强了生态和绿色系列创建工作。2007年以来共创建成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镇5个、宁波市级生态村78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65个,省级绿化示范村13个、宁波市级绿化示范村43个,创建并命名省级绿色学校8所,为省级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市“一报一网两台”在显要位置开辟专栏,采用新闻、评论和访谈等形式,对生态建设开展大容量报道。充分利用网架广告、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环保文艺汇演、环保知识图片展览、环保知识讲座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形成生态建设良好氛围。广泛发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共发动各阶层人士、人民群众7万余人次投身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开展群众环保自治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已建成环保自治组织279个,环保志愿者近1.6万人,群众参与生态市创建的氛围日趋浓厚。另外,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列入公务员培训和中小学课程,大大提高了机关干部及在校师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建治并举,为促进水体根本性好转打下扎实基础。我市以城河治理、市域污水治理、境外引水、河网河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等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为期四年的新一轮城河综合治理。研究制定了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河道水体流动规划,重点实施了城区河道疏浚、城区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河道两岸违章建筑拆除、引水环通等五大工程。已完成中心城区三灶江--华佗殿江、彭桥直江等27条总长28公里河道的疏浚工作;完成五灶江、四灶江等中心城区21条总长25公里河道疏浚工程量的50%;虞波江(长6.4公里)综合整治河道疏浚一期工程也已进场施工。编制完善了90平方公里污水管网规划,完成后二房支路、担山支路等11条总长7.56公里的污水管网铺设;对缔景湾和高丰家园住宅小区实施了雨污分离改造试点,并结合老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同步推进雨污分离。整治完成“五小”企业260余家,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污水排放企业纳管94家,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等整治工作进展顺利。依法拆除虞波江、三灶江等流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物,共拆违109户、面积1.55万平方米。分期实施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流动工程,在虞波江大河口江新建后横江泵站,对阳明、茅家漕区块进行了小环通调试,虞波江、茅家漕、金山后横江等河流水质有明显改善。全面实施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11.3亿元的市域污水治理工程于2005年开始建设,2007年以来投入8.56亿元完成东、西部主干管线铺设54公里,主干线污水泵站15座。乡镇主干管线铺设110公里,已完成乡镇管网 C6包85%工程量,C7、 C8包累计完成44%工程量,开工建设17座乡镇泵站。各镇(街道)配套集污管网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1%、污水管网铺设231公里。北部污水处理厂已竣工验收,进水调试,东部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土建,具备通水条件,东部、北部两个污水处理厂的工程湿地完成施工招标,准备开工。教场山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土建。市环卫作业中心和日处理能力150吨的城区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全面改造城区公共厕所,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处理能力达100吨/日,完成15公里长的管线铺设并接入市域污水管网。大投入实施境外引水。全市累计投入近3.3亿元资金用于境外引水及配套工程建设,下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曹娥江引水二期主体工程全部完工,陆中湾跨区调水泵站工程水下主体结构已完工,正式进入主设备安装阶段。持续实施河网河道整治。全市累计投入近6亿元资金用于骨干河道建设,完成了总长度56公里,面宽60至150米的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西部八塘横江、十塘横江等骨干河道建设,增加河道水域面积5.7平方公里,蓄水能力1000余万方。结合新农村建设,投资4453万元推进镇村河道治理及生态河道建设,完成宁波、慈溪两级新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示范村33个,完成镇级河道整治138条(段)、长262公里、土方190.2万方,完成生态河道建设76条(段)、生态护岸76.4公里、绿化35.4万平方米。大力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试点,大山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己进场施工,涉及余姚丈亭镇梅溪村部分,己提请宁波市政府协调,完成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共清淤泥30万方。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龙山镇凤浦岙村、掌起镇任家溪村、桥头镇上林湖村上滩头片生活污水治理已基本完成,观海卫镇杜岙村完成工程量的70%左右,邵岙水库所涉岗墩村和尖锋自然村,己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设计方案评审。年底全面完成五个水库治理任务。完成了长溪、邵岙、窖湖、外杜湖、白洋湖5个水库保护区污染源调查,为年内启动生活污水治理打下了基础。加大了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餐饮打击取缔力度,取缔非法餐饮经营户9家。
(三)以污染总量控制为目标,全面实施节能减排,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按照“严控总量、削减存量”的要求,采取产业引导、工程建设、严格管理、节能降耗等措施,全面落实减排指标,市政府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2008年度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产业引导,促进“结构减排”。坚持“限制淘汰”与“扶持鼓励”并举,废塑料、腌制行业两项整治削减化学需氧量228吨,砖瓦窑、铜熔炼两项整治削减二氧化硫225吨。实施集中供热,淘汰各类燃煤锅炉50台共216蒸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每年节约标准煤3.18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636吨。“1530”电力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共新建35千伏至500千伏各类变电所23座,合计容量420万千伏安,容量超过慈溪电网40年发展的总和,企业自备发电机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大力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认证,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0家,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41家。重点突出,实施“工程减排”。加快推进工程减排建设项目,加强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的截污纳管工作,至今年底三个污水处理厂将增加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污水处理量可新增4万吨/日;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完成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金轮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改造和42家企业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投资2700万元的400吨/小时污水中水回用工程启动建设;建成投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全市所有生活垃圾均进入焚烧发电厂,每日1250吨生活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减排”。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管,24家重点排污企业接入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作出行政处罚929件、罚款1928.4万元,对565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从严把关,落实“源头减排”。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共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项目311件。同时,全面启动 “绿色信贷”机制,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做到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对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政策引导、加大投入,节能降耗工作积极开展。市政府不断加大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完善节能降耗考核、监测和统计体系,健全项目节能评估等审查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2007年以来市财政累计安排扶持资金4000余万元,对节能项目、节能企业、清洁生产等进行财政资金扶持,促进我市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以重点污染源整治为突破口,加大工作力度,一批重污染项目得到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污染企业开展整治行动,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治漂印染、电镀行业。对漂印染行业实施集中整治,在杭州湾新区建设了占地1290亩的漂印染园区,将原分散于各地的37家漂印染企业全部迁入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对电镀行业采取原址改造与相对集中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原址改造的18家电镀企业,共投入资金2500万元,改建标准厂房2.5万平方米,新建电镀废水处理设施8个;对不符合原址改造条件的 13家电镀企业,整合成5家后全部搬迁至杭州湾新区占地304亩的电镀中心,做到废水分质汇集,集中处理。大力整治小熔炼。整体关闭了有54家熔炼户的宗汉街道熔炼集中区,对区外的29家熔炼户实施了综合治理;对新浦镇熔炼集中区实施综合改造,市、镇二级投资700多万元改造了供电等配套设施,淘汰焦炭熔炼工艺。2008年通过宁波市重污染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分步实施废塑料行业专项治理。在2006年桥头试点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废塑料行业的现状,市政府确定了三年过渡整改方案,采取取缔一批、整改一批和规范一批的方法,开展分类整治,共取缔废塑料加工经营户1000余户,整改1900余户。2009年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实施桥头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分步实施废塑料行业的综合整治。稳步推进轴承油污染治理。启动了横河镇相士地轴承企业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全面取缔小印花行业。分批对小印花行业实行全面取缔,白沙路街道已全部取缔小印花共154户,逍林、横河、匡堰、胜山、坎墩等地正在有序推进中。此外,豆制品加工、医疗废水废物、腌制废水、造纸行业、金属拉丝、餐饮食堂油烟污水等专项整治,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着力点,实施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行动,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废弃矿山和“青山白化”等污染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巩固深化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健全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全面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不断完善。镇级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加快建设,建成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15座,在建3座,总处理能力达到395吨/日,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和污水的规范收集改造。每年开展的涉及千家万户的庭院整治工作逐年得到巩固提升。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46家,完成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内20个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新建畜牧小区7个, 建成了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污染治理示范场。启动了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基本完成列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11家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无害化治理任务。大力开展绿色产业基地建设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新建了7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25万亩,共创建成宁波市无公害基地133个,创建面积19.8万亩,创建成绿色食品50个,有135个农产品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至2008年底,我市环境整治村累计达200个、宁波“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村累计达211个。开展废弃矿山和“青山白化”生态治理,共治理废弃矿山20家,其中15家完成治理任务,完成绿色矿山创建1座。全市“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已达到96%以上,生态葬法覆盖行政村率已达到100%;大力开展公墓“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建设,墓区绿化率达80%以上,观海卫、掌起、横河三个镇的坟墓迁移安置点(生态墓地)建设基本完成。另外,今年还启动实施了省级农村环境保护城市试点工作。完成整体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完成慈溪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规划范围、时限、目标与指标体系、环境功能区划,选择了4个镇、10个村开展试点,力争年底有突破性进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决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生态市建设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氛围还不够浓。个别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考虑地方和眼前利益的多、全局和长远利益的少,重经济建设轻环境保护的倾向尚未真正转变,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中,决心不大,力度不强,怕做难人,造成工作被动。市政府虽将生态建设考核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但有些地方工作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任务重、难度大、分数低的一些生态建设治理项目难以扎实推进。个别地方的主要领导存在“只挂帅不出征”现象,副职领导牵头协调明显感觉力不从心。另外,基层环保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不适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近年来政府和企业加大了环保基础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力度,但我市中小企业多,人口密集,仅靠现有的基础设施不可能得到全面治理,仍需建设大量的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有些地方由于资金困难,导致镇级污水管网铺设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快,有些企业由于经营困难,改造新建污染治理设施积极性不高。一些历史欠帐积重成疴,一时难返,如废弃矿山治理、“三沿五区”坟墓迁移、禁养区畜禽养殖站点关闭搬迁等项目需要更多投入加快进度。三是与省级生态市创建标准尚有较大差距。主要是废塑料行业污染问题被列入宁波市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到明年完成治理并“摘帽”相当困难,成为生态市创建的制约瓶颈。平原河网水质与功能区标准尚有较大距离。人均公绿面积还不足12平方米。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与指标要求尚有一定距离。四是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势头虽然得到了比较好的控制,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本届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但尚未实现水体根本性好转,市域水环境系统仍然十分脆弱,河网水质只有10%达到功能区要求,部分饮用水湖库富营养化比较严重,易产生藻类暴发;大气质量虽算稳定,但酸雨率居高不下;一、二、三产的污染仍然比较普遍,生活污水尚未实施大面积治理,区域性、行业性污染仍然存在,有些虽得到治理但后续监管难度大,如漂印染、电镀行业偷漏排现象仍然存在等,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三、下步计划与措施
市政府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确立以重大生态建设项目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思路,按照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以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生态市创建为抓手,制度创新为保障,继续推进“碧水、蓝天、绿色、清净、素质”等五大类工程建设,为生态市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一)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努力促进水体根本性好转。继续将水环境整治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努力提高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在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10个饮用水湖库源头污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水库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解决饮用水源上游农业、生活、三产等污染问题。高质量完成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设。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尽早发挥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年内确保污水处理量新增4万吨/日。按规划实施城河治理。全面完成城区70多条Ⅰ、Ⅱ、Ⅲ类河道的疏浚整治,力争在2011年底前基本实现城河水质达到Ⅴ类水标准,局部河道达到Ⅳ类水标准。加大河网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四灶浦拓疏、郑徐水库新建、河网水系环通等工程建设,开展镇村级河道整治及生态河道建设。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在今年完成21个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对已建或在建的18座农村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全部投入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粪尿的河网水质污染。同时,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源整治。继续加大漂印染、电镀、化纤、造纸、轴承油污染、废塑料、腌制废水等行业污染整治力度,杜绝源头污染,努力实现水体根本性好转。
(二)全面开展省级生态市创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市政府将把省级生态市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凝心聚力、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营造生态市创建良好氛围。全面开展基层生态系列、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加大全国环境优美镇、省生态镇、宁波生态镇、宁波市级生态村,省、宁波、慈溪绿色村庄,省绿色单位和宁波市环保模范单位等工作创建力度,努力实现80%的镇(街道)达到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考核标准,为生态市创建夯实基础。同时,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努力扩大生态市创建的影响面和认知度。广泛发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营造全民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突破瓶颈制约,努力实现创建目标。严格对照生态市创建标准,“对症下药”,抓整改、促提升。综合治理废塑料行业,抓紧完成桥头镇废塑料加工园区(一期)工程建设,争取尽早通过“摘帽”验收。加大河网截污治污及管理力度,促使平原河网水质有明显改善。加大城镇绿化覆盖,力争城镇人均公绿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同时,以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城市为契机,做好与生态市创建的结合文章,走出一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路子。加快推进试点镇(村)重点项目工作建设,突出在畜禽养殖、生活污水治理、废弃矿山修复、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河沟池塘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实效。
(三)创新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机制,健全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生态治理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的领导负责制。全面落实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治理保护网络体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监督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生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以考核结果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镇(街道)、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每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付费”的原则,协调各方面利益。健全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和突发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切实维护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