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3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楼雪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8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8月至9月,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王志成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市2007年至2009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决议》情况进行了调研,召开了市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农业局、城管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赴白沙路街道、宗汉街道、胜山镇、天元镇、崇寿镇听取了镇、街道分管领导、部分人大代表和村干部的意见建议。现将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议》进展情况
自《决议》作出以来,市政府认真编制了《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07-2011)》,并在2007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查同意。同时,市政府每年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决议》的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推进工程设施建设。以城区河道疏浚、城区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河道两岸违章建筑拆除、引水环通等五大工程为抓手,开展新一轮城河综合治理。实施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推进集污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建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区粪便处理中心和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基本完成东、中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完成下姚江配套工程及曹娥江引水二期主体工程建设。持续推进骨干河道建设,开展镇村河道治理及生态河道建设。完成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扎实推进水库综合治理。建成镇级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15座,在建3座。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村新建居住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标准三格式化粪池改造等工作。
(二)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宗汉、新浦等地的小熔炼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宁波市“摘帽”验收。重点开展了漂印染电镀行业整治、废塑料行业专项治理、小印花行业取缔和轴承油污染治理,推进了对豆制品加工、医疗废水废物、腌制废水、造纸行业、金属拉丝、餐饮食堂油烟污水等的专项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餐饮经营户9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管,24家重点排污企业接入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开展废弃矿山和“青山白化”生态治理,共治理废弃矿山20家。推进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或生态化改造,启动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开展粪便无害化治理。
(三)重视生态创建和发展。目前,全市共创建成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镇5个。大力开展绿色产业基地建设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共创建成宁波市无公害基地133个,创建面积19.8万亩,创建成绿色食品50个,有135个农产品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大力推行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0家,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41家。
(四)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制定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考核实施意见和考评标准,建立政策引导和扶持机制,健全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做到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提前介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共作出行政处罚929件,对565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面启动“绿色信贷”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加强了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群众环保自治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生态建设的氛围有所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决议》要求,我市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完成《决议》提出的各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城镇人均公绿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100%,基本完成农村户厕综合改造等目标还具有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政策体系不够配套。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所有镇、街道,一些职能部门和部分镇、街道责任划分不清、监管不到位、协调配合意识缺乏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还没有真正形成整体合力,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还有待提高。市生态办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日常统筹、协调的能力还不强。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足够关注和自觉参与,氛围还不够浓。环保监管难,生态保护和对非法排污的执法力度不够到位,存在环保审批批而不管、监管不力、服务意识缺乏等审批与监管脱节及对举报查处不及时、环保执法不规范等现象。镇级环保监察中队专职人员少,业务能力弱。同时,环保执法的强制力不够、环保部门人手不足,客观上也制约着环境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大了环保执法工作的难度。政府在生态市建设上投入很大,但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配套的保障机制,存在有些镇环保设施落地难、畜牧业迁建工作用地难落实、镇级污水管网推进速度不快、村级组织由于经济原因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积极性不够等问题。
(二)水生态环境亟需改善。水库水体富营养化趋势仍较明显,今年里杜湖发生了蓝藻现象。饮用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仍屡禁不止,上林湖上滩头餐饮问题的取缔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指出的横河香格里杨梅观光园等问题仍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城河综合整治的成效还未明显显现,全市河网水质仅有10%达到功能区要求,河道水污染形势仍十分严峻。
(三)重点治污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科学推进。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施工中部分地段未充分考虑当地地质地貌,造成管道沉降脱节、道路凹凸,对以后正常运行埋下隐患。工程资金保障存在一定困难,加上污水接纳的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及治污管理责任主体模糊,镇级支管网建设及纳污企业内部改造和管网接纳工程等工作推进速度不快,将对工程预期效益的发挥产生影响。城河治理推进速度有待加快,城河日常监管存在部分区域执法不严或相互扯皮的现象,河道直观面貌和水质变化与群众期望值差距还较大,因城河污染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城河治理段河道污染源得不到有效控制,原建成区范围内的部分污水管网老化、沉降造成管网错位、污水满溢,同时,部分城区单位业主因管网布置与铺设原因难以接管,加剧了城河的污染程度。农村村级公厕和户厕直排现象严重,需要加紧启动“两次改厕”工作。
(四)局部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有些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或运转不正常,偷排、漏排、不达标排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如桥头等地的废塑料加工、横河轴承油污染、杭州湾漂印染园区等,严重污染当地环境,虽已经整治,但目前还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小印花行业整治各地工作不平衡性突出,有些地区时间安排滞后且打击不彻底,容易造成已整治地区的反弹。无证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无序发展,老小区底层无证餐饮业废气、废水的无序排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居住环境。农业生态环境不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仍然存在。村庄内部小企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等严重污染当地土质和河道水质。
三、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区域的全面和长远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完成《决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持之以恒,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今年4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六方面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四方面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从办理的总体情况来看,市政府较好地采纳了审议意见,有些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但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有些工作的推进速度还不够理想,需要下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一是依法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市政府要加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要加强联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水库蓝藻发生。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横河香格里杨梅观光园等问题,要及时作出处理。对上林湖上滩头非法餐饮问题,要形成日常巡查和打击机制。开展对外引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研究,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二是加强对污水管网铺设、污水纳管的督促和监管。制定实施污水纳管政策和运行管理体制,推进排水许可管理建设,尽快明确排污纳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职责,加强和规范排水管理工作,适时推进污水处理费征收。加强对污水管网铺设的工程监理,努力防止管网沉降脱节及道路凹凸现象。督促各地加紧开展污水管网铺设工作,强化镇、街道工作职责,加强对企业等用户纳管的技术指导。要在总结分析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优化工程建设和运作模式,科学推算下步工程运行状况,努力促进工程发挥最大效益。三是有序推进城河治理。要加强城河治理机构职权,强化部门联动,提高职能部门执法力度。加强水系循环和生态修复,充分运用外引水加快推进城区水体流动,提高城河自净能力。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加强对业主纳管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排放。
(二)综合治理,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一是切实加强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在充分考虑当地产业结构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基础上,督促各地统筹处理好对小印花行业的取缔工作,有序推进废塑料行业及轴承行业污染治理,加大对漂印染、电镀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快漂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努力遏制环境污染。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以绿色农产品作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发展生态农业。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导向,积极推进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循环型的生态工业,在重点行业普遍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镇、街道在粪尿处理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对公厕的新建、改建和开展户厕的改造工作,防止对河道的污染。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连片推进镇村生态河道建设,发挥治理工作整体效益。加大对无证废旧物品回收点的处理力度,开展对老小区底层无证餐饮业的打击处理工作,维护市容市貌和居住环境整洁。
(三)严格执法,确保全市生态安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环保提前介入和“一票否决”制度,坚决杜绝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推进排污总量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检查、督查和巡查。要增强政府的监督执法能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保证正常的执法经费,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公正廉洁的环境执法队伍。市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环保监察中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环保人员的综合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探索基层自治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制止违法占用水域行为。市政府要联合公、检、法及国土等部门,研究具体处置手段,加大对乱采滥挖盗用矿山资源的打击处理力度。
(四)齐抓共管,营造浓厚生态氛围。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增加考核权重,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成为评价各镇、各部门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优先注重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市生态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协调、监管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科学务实制定好推进生态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注重政策的配套措施尤其是资金的到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保证制定的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研究出台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工作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可持续发展理念,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市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生态创建单位的业务指导,全面开展基层生态、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加强政府与群众间的信息交流,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良好格局。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