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0-06-07 阅读: 459
               2010年3月24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龚建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报告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为全面了解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2月至3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2月25日,检查组听取了卫生、公安、教育、农业、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暂口管理等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汇报。3月1日,检查组赴市人民医院听取了部分市级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机构的汇报并实地视察。3月2日,检查组首先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汇报,然后由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四位副主任带队,分两组前往古塘街道、周巷镇、逍林镇、龙山镇等地,实地检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农贸市场、暂口公寓、自来水厂等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期间,检查组还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   一、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自2004年8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施行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健全防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07年以来,全市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和重特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从2007年的218.03/10万下降到2009年的177.47/10万。   (一)加强领导,明确传染病防治责任。市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要事来抓,建立了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密切配合、各级医疗机构积极运作的工作机制,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同时,将以传染病防治为重要内容的公共卫生工作,列入对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慈溪”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落实。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主要责任部门,严格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09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及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案件79起,罚款10.25万元。   (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卫生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橱窗、专题讲座、现场咨询、媒体网络等方法和载体,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2009年,市健康教育所开展各类宣传日广场健康教育活动10次,开展健康讲座60余次,市电视台开辟电视图文广告,市广播电台开设每周一期的健康加油站讲座,市气象局在天气预报中插播传染病防治预报,古塘街道利用每周两期、每期发行量近2.5万份的社区生活报经常性地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同时,注重加强对传染病防控队伍的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防控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加大投入,推进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专业机构建设。市疾控中心设立了急性传染病、性病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防治所及健康教育所,组建了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防保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均配备1名公共卫生员。市卫生监督所下设12个分所,实现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加强医疗救治机构建设,在市人民医院设置传染病病区和呼吸道隔离病房,提高了诊治各类传染病病人的能力。加大经费投入,除基建项目补助外,从2008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卫生部门专项设备补助。每年还安排每服务人口(包括外来人口)20元的公共卫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工作。   (四)突出重点,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据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市统筹、部门分工、整体配合”的原则,建立实施由10余个市级部门参加的传染病防控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二是完善卫生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疫情处置能力。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医疗救治预案和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分预案,有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9年,我市被确定为省卫生应急示范市创建试点市。健全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在市、镇两级医疗机构实行疫情网络直报。三是强化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近年来,我市常住儿童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以上,外来儿童免疫接种率达92%以上,疫苗相关疾病发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四是加强学生及幼儿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学校认真落实健康教育教学计划,深入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做好晨检、因病缺课报告、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和食堂卫生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及幼儿的健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实地察看和深入了解,检查组认为,市政府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全市传染病防控任务依然繁重。近几年,我市传染病局部流行情况时有发生,许多曾经被有效控制的传染病又死灰复燃。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传入我市并呈现出较高的发病率,其中甲流已累计发病171例死亡3例;原已得到控制的肺结核病出现高发态势,近三年来年均发病率达56.36/10万;原已消灭的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又开始出现;在我市未发生过的一些新的传染病开始出现并在局部地区暴发;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携带者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发现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携带者112例死亡9例;副伤寒、麻疹、水痘、风疹和腮腺炎等在部分地区和学校流行,这些都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总体来看,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威胁依然存在,防治工作压力较大。   (二)传染病防治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传染病防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群众的防治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不少群众缺乏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生活方式不健康,发生传染病时害怕恐惧,采取措施不够及时有效。部分地区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全社会参与、各方配合、群防群控的防控氛围还不浓。部分学校未按规定设立专职医生、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全市161所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医生的仅22所,按规定要求尚有65所未配备保健教师,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较大隐患。部分干部和专业人士对传染病防治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做得不够扎实。   (三)外来人口成为制约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一个瓶颈。近年来,外来人口的持续增加及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给传染病防控带来巨大压力。由于外来人口绝大多数以务工为主,收入有限,其中相当部分只能选择租住费用便宜但卫生设施不全、通风采光不足、周边环境较差的出租私房,加上卫生意识比较淡薄,部分又来自一些疫情高发区,容易引发和带入各类传染病,给在暂住地局部流行造成威胁。同时,由于外来人口总体免疫接种覆盖率低,加上基层在外来人口卫生服务和管理上工作不够到位,难以完全掌握外来人口的动态信息,不可避免地存在免疫空白。我市去年来发生的4例甲流、手足口病死亡病例中有2例为外来人口。艾滋病和肺结核现症病人中,外来人口患病人数已超过常住人口。   (四)保障措施还不能完全满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需要。一是疾控和卫生监督队伍人员配备不足。根据宁波和我市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人员按服务人口万分之一标准配备,目前市疾控中心编制仅44个,市卫生监督所有109个编制但实际工作人员为91名,导致日常工作疲于应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不足。二是传染病临床救治能力有限。目前仅市人民医院设置了较为规范的传染病病区,但病床数量有限,其他医疗机构实质上并不具备收治传染病人的能力。同时,由于基础设施有限,几乎所有医疗机构都存在传染病院内感染风险,如市中医院自开设结核门诊以来,已经发生3名医务人员感染结核病的现象。三是传染病防治经费尚显不足。医疗机构在传染病治疗中的医疗欠费、非人为性耗材损失等开支,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日常运行经费,政府未给予足额补助。镇级动物防疫人员、村级公共卫生员待遇较低,队伍不够稳定,影响基层防控工作质量。   三、建议和意见   传染病防治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化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扎扎实实、持之以恒地加以推进和落实。市政府要把传染病防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疫情来了突击抓、疫情过后放松抓的工作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政府部门和卫生工作者的责任意识。要建立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加大对城乡居民、外来人口健康生活方式和卫生防控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要教育群众依法配合疾控和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和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新闻媒体要依法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病种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部门配合协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外来人口特别是外来儿童的动态信息,消除外来儿童免疫遗漏。加强出租私房管理,积极改善外来人口居住条件,减少发病隐患。加强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卫生监督,完善学校卫生管理机制,按要求配备医生和保健教师,严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无证幼托机构的情况,建议政府作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外来人口儿童入托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扎实做好除四害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尤其要关注部分农村自来水厂设备设施老化、原水水质存在污染隐患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市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携带者数量呈逐年增长的状况,密切配合,严格管理,坚决遏制发病上升趋势。   (四)进一步增加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增加和落实疾控、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的编制数和进人计划,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中高层次人才,建立具有较高水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要充分考虑外来人口面广量大的实际,继续加大预防经费投入,足额保障传染病防治和卫生监督经费,设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物资储备的专项资金,逐步改善卫生监督分所工作用房条件。提高疾控人员待遇,落实传染病防治津贴,及时表彰奖励在传染病防治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逐步提高镇级动物防疫人员、村级公共卫生员待遇标准,稳定基层防控队伍,筑牢基层防控基础。我市人口总量多、传染病暴发流行威胁大、救治任务重,而附设在市人民医院的传染病区床位不足及其他医疗机构均不符合传染病病房建设要求,鉴此,建议市政府适时研究传染病医院的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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