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0-06-07 阅读: 477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议意见。为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作了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工作措施,使审议意见基本得到落实。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始终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强培训、考核与宣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理念,优化依法行政环境。   (一)制定计划明确目标。2010年市政府将按惯例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全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有目的、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年度计划将于年初报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市政府今年将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大培训考查力度。一是深化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推行日常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相结合形式。日常学法方面,主要结合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对主要法条进行简要讲解;专题法制讲座方面,重点学习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每年安排2—3次。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对新任及拟提拔重用的市管干部,在任职前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测试。为提高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自觉性,今年将由市法制办、普法办、司法局、人事局共同组织,从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中随机抽取若干名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考试结果纳入单位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不断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努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一是结合公众学法用法需求,大力开展重点法律法规、新颁布法律法规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户外电子屏、手机等新型传媒提高法制宣传的信息化水平。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切实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环节抓紧抓好,通过严格执行持证执法制度,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全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创设载体促能力。今年市政府计划邀请省法制办领导来我市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报告,要求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现场学习,各地、各部门通过视频形式接受专题辅导。同时计划组织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观摩行政诉讼庭审现场,以更生动直观的形式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抓好放权工作“回头看”。市级部门向龙山镇放权试点工作将近一年,省、宁波市新一轮放权承接工作也已运行了8个月,今年要组织一次放权工作“回头看”,督促受权单位加强与上级对应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优化承接流程,切实提高放权实效。   (三)严格持证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网上查询系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地对外公布全市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复议、诉讼、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持证率评比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执法主体持证、亮证执法行为的监督考核。   三、严格行政执法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整合执法监督资源,不断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一)完善执法程序。在加强职能归并、电子政务工作基础上,今年将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清理工作,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将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重新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流程,完善执法权运作规范,提高执法效能。   (二)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开展对具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许可条款的梳理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行为,公布并执行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权。同时,在规范执法裁量行为的基础上,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从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入手,逐步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模式,通过辩法析理来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建立行政监督检查记录制度。结合干事对帐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明确要求执法单位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行政监督检查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检查记录制度,对检查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结果、处理决定等必须进行完整、规范、具体记录。该项制度将作为落实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对土地、环境等违法行为多发、高发性领域,更是要通过这项制度来确保执法的力度、频度和规范性。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重新梳理我市各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职权、法律依据、内设执法机构及执法岗位的具体职责,并按宁波市政府要求,把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统一输入宁波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信息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修订完善市政府2000年出台的《慈溪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整合执法监督资源,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关于打击非法行医问题,市政府近期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专题协调会进行研究。协调结果将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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