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两抢一盗”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07-01 阅读: 590
           2010年5月26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打击“两抢一盗”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9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2009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打造平安慈溪、构建社会和谐”这一目标,切实抓住“两抢一盗”犯罪这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严打整治工作,截至2010年3月,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883件1339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我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陈云祥任组长,刑庭庭长高建军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王建宏、司法行政科科长茅晓满、刑庭副庭长许越骋、胡慧为成员。领导小组对专项活动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两抢一盗”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及时汇报上级法院。同时,我院通过召开专门动员会等方式,使刑庭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的重要意义,对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担负的重大责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杜绝“厌战”情绪,真正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做到打防并举、综合整治,力争实现全市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的“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管理,提高质效。在“两抢一盗”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把好“四关”,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努力做到“稳、准、狠”,确保打击到位。在办案中要求做到“三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不纠缠于细致末节,快速立案;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均做到及时开庭、及时宣判;对重大案件,实行领导督办制度,整合审判力量,实行案件攻坚。同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积极通过运用简易审、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审理方式进行审理,确保快审快结。2008年以来所审结的“两抢一盗”案件,均无因质量问题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2008年、2009年及2010年第一季度“两抢一盗”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分别为14.4天、14.2天、17.3天。   (三)多措并举,确保实效。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威慑效能。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特别是针对累犯、犯罪团伙主犯及犯罪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和手段恶劣,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严重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运用刑罚手段努力遏制犯罪上升势头,震慑犯罪。二是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好“青少年维权岗”,做好缓刑犯、刑释人员回访和帮教工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审判公正。加强审判监督,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和完善临界催办和督办制度,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案件质量。通过努力,近两年来,我市“两抢一盗”案件数及涉案人数均呈现下降趋势,2008年,共审结876件1417人,2009年,共审结760件1153人,2010年一季度,共审结123件186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虽略有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2008年、2009年、2010年第一季度,我院分别审结刑事案件1963件、1835件、390件,人均结案数分别为178件、167件、35件,审结数和人均结案数均位居宁波两级法院的前列。由于干警工作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给办案质量特别是办案效率带来了较大影响。在办案效率上,主要体现为“轻案不快”。在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轻微刑事案件一直占有较大的比例。以2008年、2009年及2010年第一季度的“两抢一盗”数据为例,我院共审理“两抢一盗”刑事案件1759件2756人。其中,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包括判处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宣告缓刑)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数为1923人,约占该类犯罪总人数的70%。在刑事案件增多、司法资源有限、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创新工作机制,进行繁简分流,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即轻案快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精办,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刑事诉讼效率,这已成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课题。   (二)对控制犯罪尚缺乏宏观综合决策。当前对控制犯罪还停留在“以打为主”的事后裁处层次上,没有有效地综合运用多种相互配套的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事前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预防和治理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两抢一盗”专项治理活动期间,“两抢一盗”犯罪率有所下降,但活动停止,犯罪率便开始出现抬头趋势。为此,我们应该研究分析各时期犯罪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尤其要注重对青少年犯罪规律的研究,为预防犯罪提供参考,积极采取各种手段预防轻刑犯的产生,避免大量刑事案件涌入司法程序,节约司法资源,缓和社会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预防和减少“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我院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通过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共同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对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的重大“两抢一盗”案件,法院将及时介入,按照“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不纠缠细枝末节,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打击,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   (二)始终保持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对街头“两抢”,入室盗窃、抢劫,盗窃、抢劫机动车等多发性犯罪案件,要从严打击;对于团伙犯罪案件、系列犯罪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及早介入,优先审理;对在专项斗争期间顶风作案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绝不手软,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要加大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的力度,依法追缴和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和供犯罪分子使用的工具,彻底摧毁其犯罪的物质经济基础。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要严,当宽则宽,对初犯、偶犯,或有立功、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要严格按照政策从宽处理。   (三)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和防范宣传活动,提高外来人员和企业主的法制意识,增强其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切实构筑预防犯罪的堤坝。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大力加强宣传发动,形成打防“两抢一盗”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向群众大力宣传防范“两抢一盗”等犯罪的方法,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能力。   (四)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大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坚持不断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回访工作,通过回访,查找不足,改进方法,努力减少违法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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