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熊一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扎实推进“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工作情况列入今年重点监督议题。年初,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天网工程”建设情况。3月19日,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联动,视察了我市打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并专题听取“一府两院”和市公安局的情况汇报以及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月中旬,法工委在陈国权副主任带领下,先后赴白沙路街道和周巷、崇寿、掌起等镇调研,听取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的情况汇报以及村(社区)负责人、企业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并会同部分市、镇人大代表视察了周巷、崇寿派出所“天网工程”分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去年以来,“一府两院”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把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完善防范体系、加大打击力度,有效地遏制了盗抢案件的高发势头,维护了社会治安总体稳定。2009年,全市刑事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4%,其中“两抢”案件同比下降51.03%,盗窃案件略有下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击职能。从调查情况看,市委、市政府以及各地各部门都十分重视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工作,并切实将其作为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实事来抓,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较好地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政法机关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公安局坚持以打开路、综合施策,突出组织发动、巡逻防控、破案打击和基础建设“四个强化”,全力开展打击整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破获了一批重大盗抢案件,有力地遏制了盗抢案件的高发势头。市检察院采取疑案合议、机动办案和司法联动三项措施,在力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注重效率,快批快诉,确保打击的力度和效果。市法院坚持把好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四个关口”,对盗抢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较好地发挥了刑事惩罚的威慑作用。2009年,盗抢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为14天。
(二)夯实基层基础,严密防控体系。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全市共新建改建各类警务室163个,配备专职社区民警192名,社会面防控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前移。理顺社区保安队伍管理体制,在各镇(街道)设立社区保安管理大队,统一由派出所直接指挥管理,初步实现了公安和社区保安这两支专辅力量的有机整合。强化巡特警队伍和治安卡点建设,通过巡逻设卡,2009年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56名。积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治安志愿者、物业保安等社会力量参与“平安慈溪”建设,初步构建了基层治安防控网络。扎实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利用其实时图像优势,实行警务资源的扁平化管理,有力提升了盗抢案件的打击效能。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管理。以警务信息化为依托,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导的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责任制,暂住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重点人员、高危人群的管控进一步强化。加强旅馆、出租私房、网吧和娱乐服务场所的集中清查和专项整治,严密废旧物品收购、摩托车修理、典当寄存行、金银首饰加工等行业的管控,盗抢犯罪的生存空间得到进一步挤压。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仍相当严峻,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工作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发案量仍在高位运行。2009年,我市共发“两抢”案件1138起,盗窃案件8567起,虽然同比下降10.89%,但发案绝对数仍居宁波各县(市、区)第一。团伙流窜作案增多,作案手段不断翻新,高科技作案日益增多,侦破难度不断加大。中心城区加大打击力度后,形成挤出效应,致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的发案量有所增加。农用设施、农副产品等涉农盗窃案件多发,影响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基层反映较为强烈。
(二)打击力度还有待加强。一是工作方法仍限于传统单一,打击的精确度和深查深挖力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反映一些小偷被群众扭送到派出所后,往往未受到处罚就被放出来,群众反响极大。二是破案率和现行缉捕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09年,“两抢”案件和盗窃案件的破案率分别为50.97%和32.18%,仍有提升空间;因警力不足、防控体系和“人机互动”机制还不够健全,现行缉捕率不高。三是公检法三机关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对抢夺转化为抢劫的条件、罪与非罪的标准等理解不一致,削弱了打击力度。四是公检法三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一线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疲于和被动应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社区保安队伍虽然数量庞大,但由于待遇较低,所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防控体系还不够健全。一是防控网络还存在盲区和死角,与专业化防控全覆盖的目标,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农村地区视频监控还不健全,成为盗抢案件的多发区域。二是自我防范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雇用的保安或门卫年龄偏大,遇到情况处置力量不足。一些居民把现金或财物留置于车内或家中,有的独自从银行存取巨额现金,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三是群防群治力量还较为薄弱。群防群治缺乏有效的组织和指导,居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不高,义务巡逻力量薄弱。一些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治安工作不够重视,防控流于形式。调研中,基层还普遍反映“天网工程”的镇级负担过重,影响了下步工作的推进和盗抢案件的打击效能。
(四)社会管理还不够到位。一是流动人口管理仍需严密。2009年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占到了76.9%。城郊、城乡结合部等高危人群落脚地区治安管理十分薄弱,致使部分违法犯罪分子长期混迹其中,缺乏一定的治理力度。二是特种行业管理仍需加强。如行业主管部门对旧货市场、金银首饰加工店、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等涉及销赃渠道的特种行业管理措施还不够到位,对主动收赃或协助销赃行为处罚不够严厉,缺乏威慑力,为盗抢犯罪提供了生存土壤。三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仍需深化。在2008年、2009年市法院审结的“两抢一盗”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分别占犯罪总人数的12.91%和15.18%,比例逐年上升,亟待引起重视。
三、意见和建议
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违法犯罪,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常抓不懈。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各种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的时期,“两抢一盗”违法犯罪行为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高发态势。“一府两院”要充分认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从推进平安慈溪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排摸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切实整改薄弱环节,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和打击预防“两抢一盗”工作。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为镇、村开展打击和预防工作提供有效保证。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一要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盗窃农业设施、农副产品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增产增收的实际利益。组织开展打击“三车”盗窃专项整治,落实大型市场(商场、超市)、医院等门前院内治安包干责任,提高街(路)面预防和打击盗窃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打击入室盗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二要继续完善扁平化、“人机互动”的指挥机制,提高街面警力指挥调度效能,有机整合派出所辖区内社区保安、企业保安、村巡逻队等力量,切实提高现行犯罪缉捕率。扩充街面便衣力量,加强在重点区域的伏击,有效震慑“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三要继续加强各类治安卡点建设,以城市出入口、交通要道和“两抢一盗”案件多发地段为重点,加强对可疑人员、物品的检查,筑牢治安“护城河”,有效打击流窜作案。四要注重发挥好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效应,加大对容易引发“两抢一盗”的赌博、吸毒、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力度。五要健全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沟通协调和定期会商,及时消除有关司法政策理解上的分歧,形成打击合力。六要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加强政法机关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一线警力,配足配强基层办案力量,逐步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认真抓好协警队伍和社区保安队伍建设,严把“入门关”,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素质待遇,确保队伍稳定,确保战而能胜。
(三)进一步推进防控体系建设。一要继续深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公开巡逻与便衣蹲守相结合的巡逻防控机制,并逐步增强各种巡防力量,着力打击街面两抢和居民区入室盗窃。二要继续完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体系,逐步覆盖监控盲点,并实施好“白昼工程”。同时,鼓励和支持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安装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并逐步规划纳入公安机关视频监控体系,不断拓宽视频监控体系的应用领域和范围,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三要完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开展邻里守望、企企联防、户户联防、民兵巡逻、义务巡逻、治安志愿者活动。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区块封闭式管理和中心城区老小区围合式自治管理模式。有机结合“农房两改”工作,加强新建农民集居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加强对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并进行统筹安排和全面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四要深化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见义勇为之风,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盗抢等违法犯罪行为,扭转公安机关对群众扭送的可疑人员因难以查实证据而惩处不力的被动局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减少不法分子的可趁之机。加强对外来人口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知法守法,增强其抵制不良影响的免疫力。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一要加强重点场所行业管理。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交通、财政、司法行政等各有关部门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在反“两抢一盗”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典当行、寄售行、金银首饰回收店、二手手机市场、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厂等场所行业的管理,收集破案线索,切断销赃渠道。二要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登记条例》,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认真落实暂口信息采集责任制,全面准确地录入流动人口的各类信息,务求有效管控。探索和完善“以房管人”的防控举措,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集中整治“合租”、“群租”等问题,着力解决出租房屋的治安隐患。三要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加大对社会闲散人员、无业人员的管理力度,认真采集高危人群的基本情况、通讯资料、社会关系、行为表现、落脚点等信息,严防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