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钟近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于4月份就全市科技进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听取了市科技局、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事局、科协、慈东工业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汇报;到龙山镇、横河镇、庵东镇和宗汉街道,分别召开由人大主席、政府分管负责人和科技联络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走访7家企业,召开部分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7年以来,市政府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着力推进科技进步,全市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逐年提高。
(一)科技工作环境逐步改善。三年来,市政府在认真贯彻国家、省、宁波市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等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科技创新的措施办法,不断完善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平台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工作环境提供了政策基础。加大对科技工作的经费投入,2007至2009年,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分别为17828万元、22266万元和24272万元,较好地支持了科技工作的开展。加强科技合作交流,深化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产学研合作,组织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的交流合作机制。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制定实施多项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科技人员引进、发展和创新的环境。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各类人才12.3万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9.18万名,高技能人才0.53万名。加强科普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科技活动周和科技进步月等活动形式,广泛宣传科技法律,普及科技知识。
(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推进。三年来,市政府着重在两大层面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公共平台层面,不断拓展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已基本形成企校合作、技术转让、设计研发、检验检测、信息检索等较为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先后建成慈溪虚拟科学院和慈溪产学研联合研究院,促进多家国家级科研单位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抓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截至2009年底,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已累计孵化企业28家,毕业或迁移到外面12家。建成慈溪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7个,园区内共有农业民营科技企业8家,实验室6个,成为农业要素集聚平台。在工程技术中心层面,全市已建成各级工程技术中心105家,其中国家级2家,另外还建成国家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1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在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进等科技进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三年来,企业共实施国家级科技项目108项,开发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4只,获得宁波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41项。品牌、标准、知识产权工作得到重大突破,截至2009年底,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累计分别达到91件和10件,有47家企业参与114项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获授权专利总量15145件,位居全省第一。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效明显。三年来,市政府坚持把“调结构、促转型”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中心工作,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共培育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高新技术企业81家,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51家。科技型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分别占全市百强工业企业和百家纳税工业企业的50%和60%。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全市调结构、促转型的主攻方向,高新农业技术产业成为我市农业经济中的新兴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一批行业优势技术逐步形成并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成效日益显现,在支持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加大关键技术攻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全市科技工作近几年来有了较大进步,成绩值得肯定。同时,也明显体会到全市科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困难。
(一)提升科技水平的产业基础尚比较薄弱。三年来,政府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应该看到,目前全市的主导产业仍是家电、纺织化纤、机械轴承等传统产业为主,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还比较小,而且缺乏龙头企业强有力的支撑和带动,尚未形成大的产业集群和完整产业链。2009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按新的统计口径仅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5%。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全市3万多家工业企业中,大部分都是以加工为主的制造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纳入统计范围有科研活动的不到300家。尽管我市获授专利总量很大,但发明专利授权比重低,2009年发明专利仅占授权专利的4.1%,低于浙江省的6%和全国的13%平均水平。绝大部分企业包括一些比较有规模的企业还是停留在生产贴牌产品上。
(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待继续加强。尽管这几年我市在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拓展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与企业对接上还不是很顺畅,研究成果与企业需求之间有差距,同时由于缺乏中试基地,科研成果转化比较难。针对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和信息电子等新兴产业发展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还有待于加快调研、决策。在家电、化纤、轴承等传统支柱行业,缺少市场化运作的公共研发载体。一些创新平台运作不是十分顺利,如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已经出现因为资金原因难以继续维持的现象。科技合作交流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尚不够强,科研项目与企业实际需求对接不是很充分。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仍是薄弱环节,不少企业对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的认识尚未到位,即使已建立的企业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多数技术创新的基础还不是很牢固,装备和人才还是低水平的标准,没有很好发挥其作用。
(三)政府引导科技进步的力度还不够大。尽管财政科技投入一直保持高位增长,但实际科技投入总量不足,科技政策扶持资金相对偏小,近年来的科技政策资金每年维持在3350万元,较之前反而有所减少,已经不适应科技进步工作要求,与我市经济总量也不相匹配,并开始落后于邻近同类地区。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数量逐年增加、创新平台建设等原因,所需经费越来越多,开始出现覆盖面和扶持力度相对减小的现象,导致很多科技创新活动、一些比较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得不到政策支持,一些上级要求的配套资金无法足额配套。政策的前瞻性、连续性、宽容性也不够,科技政策奖励成果、锦上添花的多,鼓励创新、雪中送炭的少。调查中,部分企业反映享受市级科技政策的项目越来越少,限制性附加条件越来越多,政策兑现程序复杂,实际执行难度相对加大,兑现比较滞后。企业技术研发经费投入不足,2009年企业研发经费仅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38%,与省科技强市的标准仍有一定的距离,这与我们的引导力度不无关系。此外,政府引导解决科技进步项目融资难的问题,也没有找到有效的途径。对仿制、仿冒他人产品,盗窃技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缺乏有效制裁,影响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人才引进和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人才政策有待深化,基层农技人员青黄不接、知识结构有待更新提升。
三、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工作,真正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作用,引领和支撑经济发展,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调查组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科技进步工作环境。市镇两级政府要从思想上重视科技工作,行动上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议在一个时期内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科技工作会议,营造良好的科技工作氛围。增大经济发展相关考核体系中科技进步方面的权重,切实引导部门和基层负起科技工作责任,共同推进科技进步工作。完善对镇、街道科技进步工作考核机制,重视镇级科技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配备,改变目前科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兼职过多现象。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增加科技政策扶持资金投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兑现配套资金。积极实施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杠杆,突出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保障,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市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并有效运作,充分发挥风险投资的实际效用,大力鼓励成果引进、项目中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引导企业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调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重视农业和卫生等社会事业科技进步工作,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和基层农技队伍建设,增加农业和社会事业方面的科研经费。
(二)进一步夯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明确产业导向,在我市已有一定基础的新兴产业中,重点选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专项发展规划,予以重点扶持。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专利授权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制订起草行业、国内、国际标准。促进本土企业资本与高新技术的结合,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的同步发展。加大对引进新兴产业的政策优惠力度,鼓励现有企业引进技术嫁接,实现企业转型升级。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引进高级人才,以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培养一批科研骨干。不断完善科技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努力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户口迁移、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入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用经济待遇、政治荣誉等方式表彰奖励在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三)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坚持把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引进一些国内科研院所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与我市产业、行业相关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同时要协调好创新平台与企业之间的需求关系。注重企业与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活动实效,以企业实际需要解决的技术性难题为重点,试行难题招标等形式同科研机构进行交流合作。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对专业化设置、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为我市主导产业提供研发、设计、测试、情报咨询、标准化等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提高政策补助标准。提升创新产品检测检验、宣传展示、销售推广平台建设水平,积极为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经济效益提供支持。加大引导和扶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的力度,全面落实企业在创建、运行中的各项政策。加强对已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工作指导和考核,切实发挥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四)进一步推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政府要切实担当起科普工作的责任,努力做好科普工作的规划与组织实施工作。要制订科普工作年度计划,落实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加强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以提升公民科学素养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阵地建设、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和科普培训工作。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在科普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和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各镇、街道和市级部门要把做好科普工作、提高公民素质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完善科普工作网络,营造良好的科普工作环境,为科普工作提供人力、物力保障。财政要进一步做好科普经费保障工作,逐步增加科普经费。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