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0-07-01 阅读: 507
           2010年5月26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熊一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陈国权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听取了市工商分局的情况汇报,征求了法院、公安、贸粮、文广、质监、卫生、城管等部门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在长河镇、逍林镇、浒山街道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镇、街道和工商所负责人的情况介绍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农贸市场负责人、企业经营者、示范放心店业主和社区干部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向全体市人大代表作了问卷调查。市人大代表宗汉、观海卫、附海中心组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形成了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评价   2007年以来,市工商分局紧紧围绕“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目标,努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依法履行自身职责,不断强化行政服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服务型”工商品牌逐步打响,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工商系统商标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工商系统“红盾风采”优秀领导班子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评为“慈溪市依法行政优秀单位”,连续两年被市政府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市人大代表对市工商分局依法行政、服务经济、队伍建设、解决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等四个方面的综合评价分别为94.71分、94.74分、95.19分、93.42分,总体评价较好。   (一)优化服务,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服务措施不断优化。注重规范服务。在审批环节实行一审一核制、一站式服务、示范一文本、一窗多平台、一卡联系制等“一字”工作法,服务机制更加完善。三年来,新增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4527家。注重主动服务。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行股权质押登记,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鼓励再就业优惠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下岗工人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2009年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80余家。注重便民服务。全面推行局所一体化登记模式,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基层群众注册登记更为便捷。积极推行网上年检,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实行个体工商户上门验换照,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二是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立足服务转型发展,积极协助企业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目前我市已有驰名商标91件、省著名商标58件。立足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三农服务。以“红盾护农”工程为载体,成立8家新农村工商指导服务站,认真开展行政指导和监管。提供订单农业合同范本,推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加大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服务力度,推动品牌强农,提高农副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至2009年底,全市拥有农产品注册商标723件。   (二)加强监管,努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着力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积极参与三打攻坚战、十小行业整治、黑网吧整治等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查处取缔和疏导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对规划红线内的经营户,尝试推行办照承诺制,以逐步解决规划红线内的无照经营问题。三年来,查获无证无照经营24830户,疏导登记15770户,取缔5483户,立案查处4666起。二是着力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通过组织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三年来累计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751件。严厉查处商业贿赂、“傍名牌”、虚假广告、传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促进有序竞争。三是积极推进市场信用建设。实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工程”,指导企业强化信用资产积累,做好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申报评比工作,不断推进“信用慈溪”建设。   (三)注重维权,着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一是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食品质量检测,三年来共查获不合格食品15.15万公斤,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监管,指导市场监测点开展商品快速定性检测,实施商品全类准入,严把商品准入关。实行“脸谱化”管理和“一票通”制度,加强了小食杂店的规范化整治。二是稳步推进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行“半小时”到达处置现场承诺制,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与市法院联合成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议庭,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消费纠纷调处力度,成功调处肯德基秒杀案和长河镇长丰村种子质量案等群体性消费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不断强化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加强消费维权监督站和联系点建设,适时增设站点,根据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要求,先后在大桥生态农庄和大桥南岸服务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推广行政约谈维权方式,指导“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建立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四是深化消费维权教育宣传。结合热点行业消费调研情况和典型侵权案例,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行广泛宣传,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了解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服务的能动性有待进一步发挥。一是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市工商分局的行政服务更多地还只是停留在注册登记环节,深入企业实施全过程优质服务的具体措施相对缺乏。一些代表反映,工商服务缺乏均衡性,存在服务大企业多而服务小企业少、服务工贸企业多而服务农业企业少的“两多两少”情况。二是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审批事项的办理还保留在分局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尚未完全到位。“红盾网”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信息数据还未能实现共享,对市工商分局窗口的效能监察还存在盲区。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前置审批环节较多的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因各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缺乏有效制约,容易产生相互扯皮现象。四是行政指导有待进一步深化。一些企业负责人反映,当前不少企业的创牌意愿比较强烈,但苦于不明确相关程序,市工商分局应加强具体指导。   (二)行政执法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合力不强。无证无照经营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当前,中心城区仍有无证无照经营户5000余家,镇、村无证无照经营更为突出。部分无证无照经营存在的主要因素往往是卫生、环评等前置审批无法通过或者是经营场所位于规划红线内,整治这些无证无照经营,涉及到工商、环保、卫生、建设、规划、城管等不少部门,但由于一些部门没有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意见》,致使工商部门力不从心。二是对虚假广告、非法传销的整治力度有待强化。基层反映,一些推销员夸大保健品功效以从中渔利,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一些人员藏身于老小区内从事非法传销,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三是执法权威需进一步树立。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不尽一致,存在处罚力度不一等现象。由于参加了公车改革,目前执法人员一般都驾驶社会车辆前往执法,不少方面都反映此举影响了工商行政执法的威信和效率。   (三)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尚需进一步改进。由于受人员和经费限制,食品定期不定期抽样检验以及农贸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等的抽检面、抽检周期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无证无照小食杂店、厂前路边的流动熟食店等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空白。一些美容、健身等预付款方式的消费给消费维权带来了新的挑战。假冒伪劣商品仍在流通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占有一定比例,危害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三、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一要继续优化服务措施。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前置审批事项作一次系统梳理,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努力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的良好投资环境。一些仍保留在分局内部的审批事项,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归并,以实现行政审批职能的一体化。二要增强服务主动性。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务求把握市场主体变化规律,及时为政府和投资、经营者决策提供参考,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要深入实施商标战略。通过法律宣传、现场指导、案例分析、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商标注册事前引导、事中服务和事后保护,指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品(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提升市场竞争力。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广泛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以便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和监督工商工作,营造有利于工商执法的社会环境。五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提升服务型工商的整体形象。   (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一要加大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执法力度。继续深化无证无照经营的规范整治。坚持疏导与整治相结合,通过宣传教育和指导帮助,引导一批基本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申领营业执照。积极利用市查无办的组织协调功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努力形成整治合力。积极探索因规划红线、前置审批受限等原因引起的无证无照经营的解决机制,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二要加大对侵害群众合法利益行为的执法力度。针对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镇级农贸市场、无证无照小食杂店、厂前路边熟食摊贩的整治,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加强村级农贸市场食品检测,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虚假保健品广告治理长效机制,规范广告发布秩序。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完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机制,严惩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要加大对危害社会和谐稳定行为的执法力度。抓紧对老小区内的非法传销窝点进行一次排摸,努力收集相关证据,联合公安等部门集中精力予以打击。继续保持对黑网吧、游戏房等非法经营场所的高压态势,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三)切实抓好消费维权。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开展维权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维权下乡、进社区活动,提高维权能动性,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二要健全和完善12315工商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受理及时、转办迅速、调解有效、查处有力、反馈到位的消费维权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美容、健身、洗浴、教育培训等预付款方式消费、非现场购物、手机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维权执法力度。三要拓展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加强消费维权监督站和联系点建设,切实发挥其在收集消费信息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四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积极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增强维权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市工商分局要积极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早日实现“红盾网”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数据对接,实现工商系统的政务资源共享。积极推行网上办公,扩大网上登记、年检、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范围,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二要加强与其他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互动执法机制和执法调处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三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案件质量。注重执法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强化执法人员证据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要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增强执法公正性。四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针对目前工作面广量大执法车辆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法车辆使用管理,适时争取新增执法车辆,逐步克服执法用车难题。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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