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6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炳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践行“为国聚财、为民理财”,努力把握宏观经济政策走向,着力支持经济发展,全力做好民生保障,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财政经济实现平稳运行。
(一)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1-6月份全市完成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800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2.9%,比上年同期增长33.2%,加上中央级收入239147万元,合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6714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8.3%,比上年同期增长24.7%。
1-6月份市级完成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059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4.4%,比上年同期增长33.7%,加上中央级收入207082万元,合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0768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9.2%,比上年同期增长23.5%。
市级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25%部分44334万元,为预算的47.3%,比上年同期负增长3.6%;
——营业税86117万元,为预算的72.0%,比上年同期增长45.8%;
——企业所得税40%部分30213万元,为预算的71.8%,比上年同期增长58.1%;
——个人所得税40%部分20457万元,为预算的67.2%,比上年同期增长40.1%;
——城市维护建设税13749万元,为预算的61.1%,比上年同期增长30.7%;
——其他地方税收49694万元,为预算的73.2%,比上年同期增长28.0%;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38385万元,为预算的105.2%,比上年同期增长84.2%;
——财政专项收入7349万元,为预算的58.3%,比上年同期增长24.6%;
——罚没收入6004万元,为预算的26.1%,比上年同期负增长45.5%;
——行政事业性收费、国资经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296万元,为预算的22.9%。
(二)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1-6月份全市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683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6.6%,比上年同期增长4.6%。
1-6月份市级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4444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6.4%,比上年同期增长2.7%。其中,市本级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4908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1.7%,比上年同期负增长4.2%。
需要说明的,市本级上半年支出执行进度偏低、比上年同期负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实施,实行按实拨付资金、按实际列报支出,改变了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时对资金拨付采用1/12分月预拨,月度无需支付的资金结存于单位账户的情况。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22712万元,为预算的44.2%;
——国防263万元,为预算的24.9%;
——公共安全18265万元,为预算的50.7%;
——教育27621万元,为预算的43.3%;
——科学技术10622万元,为预算的49.7%;
——文化体育与传媒1540万元,为预算的21.0%;
——社会保障和就业17355万元,为预算的50.1%;
——医疗卫生18466万元,为预算的49.5%;
——环境保护936万元,为预算的26.4%;
——城乡社区事务2375万元,为预算的21.3%;
——农林水事务12781万元,为预算的43.2%;
——交通运输2813万元,为预算的34.6%;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043万元,为预算的34.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002万元,为预算的47.9%;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98万元,为预算的76.6%;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910万元,为预算的100.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93万元,为预算的68.4%;
——住房保障支出3185万元,为预算的46.0%。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1-6月份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060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0.1%,比上年同期增长163.7%。
1-6月份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591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2.5%,比上年同期增长136.5%。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彩票公益金589万元,为预算的45.3%,比上年同期增长31.5%;
——地方教育附加5890万元,为预算的62.7%,比上年同期增长23.3%;
——文化事业建设费217万元,为预算的52.3%,比上年同期增长14.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73万元,为预算的47.9%,比上年同期增长9.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19452万元,为预算的40.8%,比上年同期增长175.4%,增幅较高主要由于上年收入集中在下半年,上年同期收入仅为79679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5.4%;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493万元,为预算的57.6%,比上年同期负增长35.5%;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0862万元,为预算的41.5%,比上年同期增长277.9%;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09万元,为预算的94.3%;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7920万元,为预算的58.7%,比上年同期增长32.5%;
——职业教育统筹经费6392万元,为预算的94.0%,比上年同期增长0.8%;
——森林植被恢复费1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1-6月份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493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9.6%,比上年同期增长75.2%。
1-6月份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4932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6.2%,比上年同期增长79.0%。其中,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9392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9.9%,比上年同期增长55.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80万元,为预算的25.7%;
——教育159万元,为预算的2.4%;
——文化体育与传媒800万元,为预算的1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386万元,为预算的11.3%;
——城乡社区事务176829万元(包括土地成本性支出76066万元),为预算的39.4%;
——农林水事务10852万元,为预算的72.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7万元,为预算的9.3%;
——其他支出4766万元,为预算的48.5%。其中,职业教育统筹经费支出3842万元,福彩支出656万元,体彩支出268万元。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有效发挥财税职能,力促经济转型升级。一是着力优化经济扶持政策。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积极整合完善现有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调结构、促转型”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等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及时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当年安排农业、二三产扶持资金15284万元和2465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23%。6月底止,全市已兑现2009年度及本年度农业扶持政策补助资金5179万元,二三产奖励扶持资金19142万元,其中兑付2009年度工业企业效益提升工程政策奖励资金共计25户3270万元,同时还转拨上级各类财政扶持资金7835万元。三是积极落实各项企业减负政策。上半年,全市落实增值税转型、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5451万元;落实其他税收减负政策,减轻企业负担4448万元;落实职业教育统筹经费降率、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及对投资建设期和“高产田”企业进行财政奖励等系列财政减负政策,减轻企业负担16157万元;办理企业出口退税251315万元。四是努力提升财税服务。加强沟通协调,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组织赴高校培训、“网授”、“面授”等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企业财务辅导,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税企互动,在行业纳税评估标准、行业税收征管指南制定等税收业务工作方面,充分征求相关企业意见,进一步融洽税企关系。
(二)科学把握征管重点,努力规范税收征管。一是深化经济税源分析。建立局、所二级税收内在和外部分析规范,有效增强收入的预测、估算和预警;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政策对组织收入的影响,有效把握收入进度。二是稳步推进税收征管业务指南制定。为规范行业税收征管,根据慈溪经济特性,首期对旅游业、餐饮业、运输业等7个行业进行了前期调研,并着手拟订相应的税收征管业务指南。三是积极探索纳税人分类管理。为增强税源监控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并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推广。四是扎实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结合政策宣传辅导,实现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财务辅导全覆盖,地税系统共辅导企业2187户,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1017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7706万元,补缴税费6393万元,有效帮助企业规范财务,切实防范税收风险。五是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稳步推进餐饮、洗衣机、电熨斗等8个行业(产品)的纳税评估标准制定,并有效依托已制定的纳税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评估工作,努力提升纳税评估质量。上半年全市地税部门共评估企业446户,补缴税费、滞纳金3706万元,比上年净增1519万元,户均补税额由上年的4.1万元提高到8.3万元。六是有效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作用。有针对性地选择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和征管申报质量差的企业进行稽查,并开展房地产行业、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联托运行业、关联企业专项检查。上半年地税部门共稽查企业165户,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1240万元,责成自查企业281户,自查入库地方税费3102万元。
(三)着力规范财政管理,切实增强财政监管。一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加强资金整合、统筹、调度,着力保障年初预算安排的各项民生支出资金及时到位;强化部门预算支出分析,着手拟订进一步加强部门财务管理的意见和部门预算管理执行考评办法。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草拟了《慈溪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并借鉴兄弟县市先进做法,提出了加强我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经营管理的建议。三是深化“三费”支出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三费”支出实际,重新核定“三费”支出控制指标,严格控制专项支出中的“三费”支出,有效增强“三费”监管力度。四是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管。草拟了《慈溪市财政性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批办法》,并对历年已竣工投用但未进行财务决算的项目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关建议。五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新年度产业扶持政策的使用管理进行了细化,并制定相应的操作办法;制定了“农房两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市“农房两改”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农房两改”资金管理;强化村级扶持资金管理,制定新一轮财政补助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六是加强镇级财政管理。在各镇(街道)安装运行镇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和财务核算软件,有效规范镇级预算执行和财务核算;深入开展调研,撰写完成《新形势下加强镇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思考》,草拟了《关于加强镇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慈溪市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操作规程》。
(四)稳步推进财税改革,有效提升管理绩效。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人大报告制度,由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升至向人代会报告,报告的部门由二个扩大到六个,并根据我市实际着手制定预算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今年1月1日起,全市54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和74家基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上半年,国库集中支付额达到2664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7.95%,其中直接支付208524万元,占国库集中支付额的78.27%;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卡改革,在对市纪委等五家单位进行试点的基础上,7月1日开始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广。三是深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探索财政重大支出情况专项调查分析,实现财政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有机结合,上半年已实施了全市绿色通道及无主病人欠费等二个专项调查,完成了全市实训设备专项经费等三个重点支出评价。四是扎实推进个体税收联合征管工作。积极推行税收社会化管理模式,加快实施个体税收国地税联合征管,上半年,全市已有7个镇(街道)成立了联合征管办公室并进行实质运作,另有3个镇(街道)正在筹划中,全市纳入联合征管的个体户达到10548户,入库税费、滞纳金26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五是稳步做好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上半年,全市已有17家企业完成分离,另有17家企业达成分离意向。
三、下半年的财税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总体工作要求,结合财税工作实际,下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加强对财经形势和经济税源的分析预测。根据上半年收入完成情况和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把握,由于去年下半年经济开始回升,全国、全省、宁波大市及我市的收入增幅都呈“前低后高”,随着去年下半年财政收入的逐步增加,基数相应抬高,去年后六个月我市收入比08年同期月均增速达到了11.9%,加上我市今年24.7%高幅增长建立在去年同期负增长1.9%基础上,折算二年平均增幅仅为10.6%,预计下半年一般预算收入将呈现“增幅回落、前高后低”的态势。为此,下半年,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分析经济与财政收入发展态势,密切关注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汇率变动、房地产调控等对我市经济发展及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切实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分析,研究当前组织收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分析。对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进行研究,将主体税种与经济指标进行比对,科学合理把握好全年收入盘子和收入结构,确保各项收入预算的实现。
(二)夯实征管基础,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依法治税理财、规范财税管理的前提下,继续坚持“均衡入库、持续增长、优化结构、调控有力”的组织收入目标,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措施,加快制定行业税收征管业务指南和行业纳税评估标准,积极探索基层征管模式变革,稳步推进纳税人分类管理改革,有效提高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作用,重点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污、低产出、低税负企业以及现金交易、账外销售的征管力度,进一步公平税负,净化税收环境。扎实推进个体税收联合征管和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努力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有效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有效增加国有资产收益,加快计划出让地块的出让进度,力争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的实现。
(三)深化支出监管,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三费”控制新指标,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追加,集中财力保障市重大战略决策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认真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财政基建资金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财政性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审批办法等系列规范财政管理的制度办法,深化财政重大支出专项调查分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公务卡改革等各项预算管理创新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的统计分析,确保年度支出预算的顺利执行。进一步深化镇级财政财务管理,确保镇级财政的平稳运行。
(四)做好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编制管理的相关要求,从7月份开始着手实施2011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以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市财政平衡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