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0-09-25 阅读: 532
                        市政府   4月20日,市政府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就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四个方面内容,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   效。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过程   收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召开了由卫生、教育、财政、宣传、人事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对审议意见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要求各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四个方面意见和建议,对于当前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制订出相应的方案或办法;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定出时限表,限期落实,列入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突破解决的任务之一,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形成书面分析整改报告。此后,市政府综合各相关部门的分析整改报告,初步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将该报告的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措施得以完善。经多次意见征求和修改,市政府就下阶段进一步加强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落实关键节点措施、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等方面形成了最终意见。   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方面   市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包括传染病防治在内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在上海、浙江、宁波等地专家的技术支持下,以“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为基础,着手制订包括传染病防治在内的“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和各镇(街道)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在2006年成立的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今年6月市政府又调整补充有关人员,增加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贸易粮食局、市暂口局等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关系密切、需要做好部门配合工作的成员单位,进一步提高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督查和考评制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对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慈溪”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落实。   (二)关于强化传染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方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四进活动”(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及群众团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增强政府部门和卫生工作者的责任意识。落实“两台一报”等新闻媒体对传染病防治和其他卫生保健知识的免费公益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营造尊重卫技人员的社会氛围,并配合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和医疗机构依法采取的有关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   (三)关于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病种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面   充分发挥市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配合协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暂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挥三级公共卫生网络作用,为外来流动儿童提供同等免费预防接种服务,提高暂住人口儿童免疫规划覆盖率、儿童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加快推进暂住人口集中居住点建设和优秀暂住人口住房保障工作,改善暂住人口居住条件,减少传染病发病隐患。实施学前教育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学前教育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前阶段对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专题调查摸底,下步将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幼托机构,坚持“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同时注重改善幼托机构硬件建设和卫生设施,解决各类幼托机构在传染病防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做好未配备医务人员的学校兼职人员及现有校医的培训,开展标准校医室创建工作,目前有13家学校提出了创建申请,切实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着手在市属寄宿制公办学校中开展列入编制的校医招聘工作,逐步在各公立学校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2010年计划配备8人,目前已新招聘4人。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除“四害”工作。加强农村公厕规范化建设,加大改厕力度,规范实施粪便无害化处置。进一步加强集中式供水的水质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完成部分自来水厂设备设施的改造升级,加强水源系统监测和水质综合保护工作,严防介水传染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第八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提高艾滋病预防、治疗和关怀服务的可及性。做好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规范美沙酮替代门诊,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延缓和阻止艾滋病的传播。   (四)关于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机制方面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市、镇(街道)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卫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2010年市财政按城乡人均(含外来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25元,安排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政府根据需要全额安排,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为适应当前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继续做好两个机构的人员招录工作,2010年市疾控中心新招录工作人员3人,实际在编人数达到57人;市卫生监督所新招录6人,实际在编人数达到98人。全市各医疗单位2010年新招录了从事预防保健的工作人员22人。下步,市人事局会同市卫生局将按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求,继续配足、配强、配好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落实传染病防治津贴,及时表彰奖励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调研,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逐步提高市、镇两级动物防疫人员和村级公共卫生员待遇标准。提高市人民医院对重大传染病患者的收治能力,考虑到适度发展需要,在市综合性医院统筹建设传染病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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