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1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国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报告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为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8月下旬至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8月24日,检查组听取了市安全监管、公安、建设、交通、水利、文广、质监等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汇报。8月25日,检查组听取了古塘街道办事处和匡堰镇政府的情况汇报,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9月15日,检查组集中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汇报,并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分两组赴白沙路街道和周巷镇实地检查有关建筑施工单位和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期间,检查组还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通过监管部门督促,部分安全隐患已经得到整治。
一、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自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和督促引导,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07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三年实现“零增长”,亿元GDP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分别下降24.2%和41.6%。
(一)健全组织,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长为主任的市安委会,及时调整镇级安监所机构设置,稳步推进村级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坚持每年与各地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出台市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事件的综合救援和处置能力得到加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近三年来市级财政累计投入安全生产经费8616万元。建立烟花爆竹违法经营举报奖励制度,在为期三年的烟花爆竹整治行动中,发放奖励60余万元,群众参与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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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加强社会面宣传,通过公益广告、专题专栏等形式,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普及教育,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万名职工找隐患、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五大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安全生产参与意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2006年至2007年,实施为期两年的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累计培训从业人员62.3万人次。实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轮训工程,近三年来累计培训2.46万人次。5wQ大众小餐网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产业状况和行业特点,每年确定一批行业作为整治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喷漆、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三合一”场所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重点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态势。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不定期排查治理和重大节假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9721家次,治理一般隐患93390条、重大事故隐患175条,较好地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2007年以来,安监部门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20余起,查处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44起,作出行政处罚121件,对9名事故责任人提出刑事责任追究建议。累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单位112家,依法关闭矿山采石企业14家。5wQ大众小餐网
(四)加强督促引导,推动责任落实。加强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市安全监管局共参与27个项目的“三同时”会审,安全设施管理不断加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0年7月以来,全市已有46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590家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行安全生产分类监督管理制度。结合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责任落实情况,制订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ABCD监督管理方案,并在胜山镇、宗汉街道进行试点,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评定,提高监管效率,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检查,我们总体认为安全生产法在我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实施,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检查组也了解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一)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估计不足,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还不够严格。一些工作人员对安监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不愿考取执法资格。另一方面,不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知晓不多,往往成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受害者。
(二)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死亡人数还是处于高位。今年1-8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86人,居宁波各县(市)区第一,全省第二。一些客运线路特别是慈甬线客运中巴超速超载、乱停乱开现象非常突出,群众反响十分强烈。工程车辆超载运输问题依然突出。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民房火灾多发,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屋和“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较多。违规建筑施工依然存在,镇、村未经审批开工建设、无资质企业施工、无证人员上岗的现象比较普遍。水上运输安全应引起重视,上林湖、梅湖等渡口营运船只管理体制还不顺畅,监管不够有力,船上安全设施陈旧,船员缺乏救援技术,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情况屡禁不止,中小企业私自安装土制设备,使用“带病”特种设备,聘请无证人员操作的情形还有存在。
(三)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落实。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还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的企业没有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改善安全条件保障、安全设施投入、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四)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镇级安监机构调整还不到位,一些镇、街道未按规定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监所(分局),且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不符合委托执法要求,影响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开展。村级安全管理工作目前主要还是由相关社区保安担任,依现行体制,社区保安一般归当地派出所管理,其工资待遇并不与安监工作挂钩,故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一些镇、街道安监人员对自身职责认识不足,片面认为基层完全没有执法权限,即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敢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一些地方没有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往往以实报实销之名回避投入不足之实,安全生产财政投入没有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平安慈溪”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市政府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一要开展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轮训工程,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从事安监工作的积极性。二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促使其牢固树立“不安全不生产”的意识。三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清楚了解自身岗位特征和作业场所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继续强化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一要抓好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达到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的目的。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载体,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严厉查处中巴车、工程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运营企业监管,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加强农村民房、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和职工集中居住区等火灾多发区域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通过规划引导、产业转型、督促整改等方式,有序推进“三合一”场所整治。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的日常监管,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对镇、村未审批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无证人员上岗的项目作一次排摸,掌握总体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上林湖、梅湖渡口和营运船只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配齐救生器具,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防患于未然。依法严厉查处特种设备“三非”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防止“三非”行为杜而不绝。二要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定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整合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暂不能全面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实施跟踪督查,落实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三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发挥市安委会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强化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体系,把政府的责任机制通过合理的渠道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一要积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强化内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逐步改善劳动保障条件,维护好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二要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鼓励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牵头参与安全生产规范起草工作,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三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技术和产品,鼓励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技术产品,逐步关闭技术装备落后、安全隐患重大的企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道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慈党〔2010〕14号)以及《关于调整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慈党办发〔2009〕55号)要求,抓紧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确保责权明晰、人员到位,以顺利承接委托行政执法。要加强村级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安全管理辅助力量。要加大镇级财政投入,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镇级财政预算,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的经费投入。